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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十一年——盛世草民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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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05:33: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自天涯煮酒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5/1/115210.shtml

作者:老了1978 提交日期:2008-1-9

  第一章 1112年
  
  
  
  公元1112年,即赵宋王朝的政和二年。《水浒传》中,这一年的年初,高俅走马上任,正月里,王进母子从东京出走,去延安府投奔老种经略相公,路过华阴县史家庄,教会史进十八般武艺。
  
  
  
  (一)与水相关的一场瘟疫
  
  公元1112年,离赵宋开国皇帝赵匡胤陈桥兵变152年,据靖康之耻还有15年。这一年,八十万禁军教头王进和母亲奔走在从东京逃亡的路上,正月的风很冷,王进牵缰绳的手冻得通红,年过六旬的母亲坐在马上面,回望此生再也回不去的家乡。那里的人们还沉浸在过春节的喜悦之中:
  
  正月一日年节,开封府放关扑三日。士庶自早互相庆贺,坊巷以食物动使果实柴炭之类,歌叫关扑。如马行、潘楼街,州东宋门外,州西梁门外踊路,州北封丘门外,及州南一带,皆结彩棚,铺陈冠梳、珠翠、头面、衣着、花朵、领抹、靴鞋、玩好之类,间列舞场歌馆,车马交驰。向晚,贵家妇女纵赏关赌,入场观看,入市店饮宴,惯习成风,不相笑讶。至寒食冬至三日亦如此。小民虽贫者,亦须新洁衣服,把酒相酬尔。
  《东京梦华录》
  
  那座城市最让这名深明大义的老人牵挂的,并不是长庆楼的百味羹和煎鱼饭,或酸枣门外岳庙的香火,也不是勾栏瓦肆里张金线的杂剧和封宜奴的小唱,而是老伴永远埋在东京的尸骨。
  原本,她觉得,儿子王进能做到八十万禁军教头,九泉下的丈夫应该和她一样欣慰。在从东京逃亡的路上,她甚至还回忆起丈夫初来东京时的情景,丈夫是一个身怀绝技的男人,沦落到在街头卖拳为生,经恶霸欺压,受无赖挑衅,硬是混出了人样,当了都军教头。谁又能猜到,当年被丈夫揍过的一个小混混,如今成了儿子的顶头上司。当年这个小混混找丈夫麻烦,被丈夫一棒戳倒,如今这个小混混找儿子麻烦,纵然儿子有比丈夫更大的能耐,也只好忍气吞声,一走了之。不知道九泉下的丈夫是否后悔当初的选择,早知如此,倒不如在街头卖拳痛快。
  母子二人的目的地是延安。那时候的延安是军事要地,老种经略相公在那里镇守边疆。只要有一身好本领,便能安身立命。王进像八百多年后的那些爱国青年一样,怀着满腔忧愤的热血,去同样的一个地方。不一样的只是:后来去延安的人多了一种更能让人热泪盈眶的理想。
  
  这是《水浒传》开头最动人的一幕。李卓吾评点这一幕,说:情景如画。王进母子二人离开东京一个多月后,在华阴县史家庄,遇到了史进。梁山泊一百单八将从史进开始,用金圣叹的话说,虽稗史,然已进于史也。
  稗史也是史,《水浒传》既是一部小说,也能当作一部史书。经、史、子。集之中,“小说家”的著录属于史部。
  作为小说,《水浒传》是名著;作为史书,虽说其事件多为虚构,地点常有疏忽,年代也并不准确,但其内容也多有源头,和史料记载相映成趣。因此,金圣叹说《水浒传》胜似《史记》,并非没有道理。正史局限性大,多为主旋律,与真相存在偏差;稗史零散无序,同样难以考究;小说则可集其精华,反能从其中看出更多内容。
  历史上是有王进这个人的,前两年河北出土的北宋文献中有一则记载:北宋的禁军将领王进在京城得罪了高官,逃到延安,在故人那里守边,领兵和西夏的小股部队打过仗,皆获胜。后来,王进又在种师道和种师中门下任先锋,这两个姓种的就是《水浒传》中的老种经略相公和小种经略相公。还有一个历史上更可靠的说法:老种经略相公是种谔,小种经略相公是他的儿子种师道。但种谔在公元1082年就死了,宋徽宗赵佶公元1082年才出生,所以《水浒传》中的老种和小种应该指的是种师道和种师中。
  史料记载,王进在太原战役中,随同种师中力战而死,那是公元1126年,距小说中他和母亲离开东京已过十四个春秋。
  小说中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王进战死沙场的时候,他在史家庄收的徒弟史进也早就死于非命。
  进历史的,叫王进,没进历史的,叫史进。
  
  史者是记载从政者的功名勋业、名言嘉行、治乱兴衰……皆大事也;而小说者,乃是相对其“大”而言,市井家庭、细事闲情、新闻异态……以至于个人性情、时代风尚……咸在其间,此二者相对而观之,则虽系一巨一细,却又一“死”一“活”——历史社会的一切情状,在“正史”中是来不及也不屑于写的。于是,“小说”承担了此一职责。
  周汝昌《中国古典小说名著资料丛刊》序
  
  历史就是高清照片,说是真实的,可同样的画面,角度不同内容就有差别,镜头不同效果又不一样,加上一代又一代人的PS处理,芙蓉姐姐都能变成蒙娜丽莎;小说就是画,只要是流传下来的原作,即便是有残缺,也能看出大致风貌。比如给张择端发台八百万像素专业数码相机,断他也拍不出《清明上河图》来。
  
  在《水浒传》七十回本的楔子中,从“纷纷五代乱世间”一直到“嘉祐三年”,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了几个王朝的变迁。紧接着写到嘉祐三年,也就是公元1058年,天下瘟疫盛行,朝廷派洪太尉去请天师祈禳人间,洪太尉在龙虎山伏魔殿放走了一百单八个镇锁着的妖魔,这些妖魔转世变成了梁山好汉。
  也就是说,没有瘟疫,朝廷就不会派洪太尉出差,洪太尉不出差,就没机会到龙虎山观光,每个有历史名声的旅游景点对游客开放都是有限制的,很多古建筑一般游客根本不让进,所以,要不是洪太尉的官大,他也进不去伏魔殿,更不可能放倒石碣、掘出石龟,掀开石板,妖魔自然放不出去,自然也就没有了后来的梁山好汉。
  
  诸宫看遍,行到右廊后一所去处。太尉又问道:“如何上面重重叠叠贴著许多封皮?”真人答道:“此是老祖大唐洞玄国师封锁魔王在此。但是经传一代天师,亲手便添一道封皮,使其子子孙孙不得妄开。走了魔君,非常利害。今经八九代祖师,誓不敢开。”洪太尉听了,心中惊怪,想道:“我且试看魔王一看。”便对真人说道:“你且开门来,我看魔王甚么模样。”真人禀道:“太尉,此殿决下敢开!先祖天师叮咛告戒:今后诸人不许擅开。”
  太尉大怒,指著道众说道:“你等不开与我看,回到朝廷,先奏你们众道土阻当宣诏,违别圣旨,不令我见天师的罪犯;后奏你等私设此殿,假称锁镇魔王,煽惑军民百姓。把你都追了度牒,刺配远恶军州受苦。”
    真人等惧怕太尉权势,只得唤几个火工道人来,先把封皮揭了,将铁锤打开大锁。
  《水浒传》锲子
  
  浩浩荡荡的梁山好汉来自公元1058年的一场瘟疫。小说中就是这么写的。史料上的1058年,赵宋王朝同样面临着灾害的威胁,一场洪水几乎淹没了东京,这年年初,宋仁宗诏令征发官兵,抽调民夫,开凿永济河,让河水从开封府西边的葛家岗直抵开封城南的好草陂,再让水流向北注入惠民河,汇入鲁沟河。这项浩大的工程历时九个月才完成,从1058年的正月直到入冬,用了近一年的时间。可想而知,这一年,多少粮食筑成了河堤,多少汗水疏通了水流。在科技不发达的年代,朝廷动用的人力物力在当时已足够形成一场新的灾害,这种灾害张天师无法祈禳成功,亲手把妖魔放到人间的不是洪太尉,而是一个国家的元首。永济河的水也没能通过鲁沟河流进大海,而是流进了“妖魔”未来集会地,汇成八百里水泊。
  历史应了《水浒传》中的碣文:遇洪而开。
  几乎所有的农民起义都和两件事有关:一是自然灾害,旱涝或者瘟疫;二是抓壮丁去搞大的工程。
  统一中国的封建王朝,存在时间最短的两个:一个张罗修长城;另一个操持挖运河。
  长城和运河都留下了,创意者的名字也留下了,都叫暴君。
  人干超负荷的体力活干绝望了,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要稳定,要和谐,农民工工资就不能拖欠。那时候又不发工资,硬生生把人赶到工地上,监工的人比“黑砖窑”都狠,每天都有大批累死的同伴,所以有人振臂一呼:反了吧!还不抢着响应,振臂一呼的成功率自然高。都在家好好种地,老婆孩子热炕头,你就是把胳膊振断了,也没人舍得豁出命去铤而走险。
  元亡也和治水有关,修黄河河堤时,发现了一只眼的石人,“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红巾军揭竿而起。
  《水浒传》写于元末明初,天下是打着红巾军旗号的朱元璋的天下。
  
  1112年的天下是宋徽宗赵佶的天下。赵佶这个名字用搜狗输入法里面的拼音一敲,出现第一个词条便是召妓,当然,这纯属巧合,如果他没有那些召妓的传闻,梁山好汉就无法通过李师师吹枕边风,促成招安大计。
  赵佶可以说是历史上艺术天分最高的皇帝,1112年,他正坐着李逵刘唐们成天挂在嘴边的“鸟位”,画着炉火纯青的花鸟。
  宋徽宗流传至今的作品有《芙蓉锦鸡图》、《翠竹花雀图》、《柳鸦图》、《四禽图》等,每一幅都价值连城。他笔下的中国山水美不胜收,中国的山和水中,却已危机四伏。
  
  这一年的松花江畔,一个叫女真的民族开始崛起,辽国天祚帝前来渔猎,有位不愿意为他跳舞助兴女真部落首领,险些成了刀下鬼。
  当时的女真部落归辽国托管,按说在领导前跳个舞没什么大不了的,多少人想跳还没机会呢。可这个部落首领硬说自己不会,还用两只铜铃般的眼睛直勾勾瞪着天祚帝。
  天祚帝那天本来很高兴,吃了不少自己打来的新鲜野味,也喝了几杯酒,乘着酒劲,再三叫这个部落首领跳,他还是不跳,就是不跳,打死也不跳。
  天祚帝栽了面子,越想越恼火,就对大臣萧奉先说:“这个不愿跳舞的女真小子太嚣张,你得找个借口杀了他。”
  上班族都知道,小事上得罪领导,领导总会想办法给你穿小鞋。在那时候,一双小鞋就是一条命。
  幸好,那个萧奉先帮这人说了好话,他对天祚帝说:“这小子是个大老粗,没什么文化,不懂礼节,您犯不着跟这种人计较。况且他也没有什么大过错,把他杀了,怕引起其他酋长的不满。”天祚帝这才取消了杀人的念头。
  天祚帝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打死也不跳舞的女真小子在不久的将来灭了辽国,还灭掉北宋,擒住了著名山水画家兼著名词人兼著名足球爱好者宋徽宗和他的儿子。
  “杀去东京,夺了鸟位”说说容易,李逵这个变态杀人狂做不到,刘唐这个混迹江湖的小混混也做不到,真正做到此事的,唯完颜阿骨打和他的后人。
  完颜阿骨打跳了一段奇绝的舞,让伴舞的辽国跳到漠北,让领舞的赵宋跳到江南,让历史记住了这名在公元1112年拒绝为领导跳舞的非著名舞蹈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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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5 13:08:59 | 只看该作者
  5、排塞赃,即撬门闯窃者,又依作案时间分出不少名目。如趁天未亮时活动的叫踏早青,大白天动手的叫白日闯、白日鬼,于薄暮时出人不意攫物而逸的叫跑灯花。《该闻录》记宋人张咏在四川当官,曾亲闻一个偷儿自供:“九月至二月,夜长天寒,(人)多畏寒懒起,乃可为盗”,似这类贼人叫“夜燕”。
  
  6、吃恰子,指专乘主人锁户外出、启锁而入偷盗者。“恰子”即锁,吃恰子者照例有一串“**”当工具。《癸辛杂识》述宋朝时有魏姓少年入酒肆坐饮,在桌下捡到拴在一起的几十把钥匙,不知何用,顺手往佩囊里一放。等到深夜从妓院里狎游归来,忽见三四少年揖于道边,一定要请他喝酒,还要拜他为师傅。原来这些人偷了他的佩囊,还当他是个吃恰子。经魏反复解释,方算罢休。
  
  7、铁算盘,即以乞讨为名,先上门观察地形和储物所在,然后另觅时间作案者。
  
  8、收晒朗,就是专门乘人不备,窃取别人晾晒衣物的。
  这事马三立说过,小偷还骗看衣物的小孩说自己叫“逗你玩”。小偷行窃时,小孩喊妈妈:“妈妈,他拿被子了!”
  妈妈问:“谁啊?”
  “逗你玩。”
  
  9、拾帐头,即偷鸡贼;牵鼻头,即偷牛贼。
  如果细分的话,偷牛也有很多种偷法。如今在中国农村,最普遍的偷牛方法是:大白天,几条大汉开着一辆机动三轮闯进门,当着面扑一下就把牛放倒了,噌一下就把牛捆上了,砰一下就把牛扔车上了,牛还在哞哞地叫着,车已经突突地开远。据说,还有一些地方把“牵鼻头”和“开窑口”的技术结合起来,趁晚上在墙上挖洞,把牛牵走。还有一些地方则结合了“排塞赃”的技术:晚上跳墙进去,拿刀子在牛腿上割两块肉揣到怀里,再跳墙出来,一路滴着血回家。”
  由此可看,因偷牛吃官司上梁山的喽啰乙,技术还是不专业。
  
  10、钻底子,指专进船舱偷物者。“底子”是“船”的隐语。
  
  11、挖腰子,即不上船而以长竿之类工具“钓”窃船上物件。
  
  12、插手,就是在人丛中窃取受害者随身携带的钱物。倘是徒手行窃,称清插;如借助剪子、刀片一类工具,称浑插。浑插又有剪绺、小利等同义名目。绺是一种丝络组合体,类似如今的皮夹、钱包,古人一般拴在身上。
  电影《小武》的男主角就是这么一个“插手”,不过,“插手”也算是个秘密职业,不能正大光明的给人说,所以别人问小武是干什么的,小武的回答是:“手艺人。”
  
  如果说小偷是手艺人的话,时迁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的“大工匠”了。他一出场,就交代了他的好几种本领,不但能飞檐走壁、跳篱骗马,还会掘坟盗墓:
  
  这人姓时,名迁,祖贯是高唐州人氏;流落在此,只一地里做些飞檐走壁跳篱骗马的勾当;曾在蓟州府里官司,是杨雄救了;人都叫他做鼓上蚤。当时杨雄便问时迁:“你如何在这里?”时迁道:“节级哥哥听禀:小人近日没甚道路,在这山里掘些古坟,觅两分东西。因见哥哥在此行事,不敢出来冲撞。。
  《水浒传》第四十五回
  
  公元1118年,梁山为了让精通钩镰枪的徐宁上山,派时迁去偷徐宁的“赛唐猊”金甲,在执行这次任务中,时迁全面展示了自己的功夫,证明了“鼓上蚤”并非浪得虚名。
  他先是“看见土地庙后一株大柏树,便把两只腿夹定,一节节爬将树头顶上去,骑马儿坐在枝柯上”张望地形,等徐宁回家,“从树上溜将下来,踅到徐宁后门边,从墙上下来,不费半点气力,爬将过去”,“从戗柱上盘到膊风板边”上了房,等人都睡着了,取个芦管儿把灯吹灭。趁丫环开门,溜到后门边黑影里,从槁子边直踅到梁上,解了皮匣。
  
  徐宁的娘子觉来,听得响,叫梅香,道:‘梁上甚么响?’时迁做老鼠叫。娅环道:‘娘子不听得是老鼠叫?因厮打,这般响。’时迁就便学老鼠厮打,溜将下来;悄悄地开了楼门,款款地背著皮匣,下得胡梯,从里面直开到外面,来到班门口,已自有那随班的人出门,四更便开了锁。时迁得了皮匣,从人队里,趁闹出去了。
  《水浒传》第五十五回
  
  连口技都如此精通,还有什么招是贼学不会的呢?
  连堂堂金枪班教师自己最珍爱的、每天都严格看管的一身的金甲都能被贼偷走,对于平民百姓来说,还有什么是偷不走的呢?
  都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原因如下:只要贼惦记,准能偷走。
  天下,还有什么是偷不走的呢?
  据说,新版《水浒传》准备把时迁拍成“蜘蛛侠”,漫画和电影中的蜘蛛侠一次次扶危救贫,和小偷有什么关系?
  
  无道之时多有盗,小盗偷鸡摸狗,大盗烧杀抢掠,巨盗窃国泱民。公元1118年,赵宋王朝的巨盗个个都是宋徽宗赵佶的宠臣。“六月乙卯,加蔡京恩,官其一子”,“八月甲寅,以童贯为太保”……这些人就是后来导致亡国的“六贼”。
  这些巨盗藏家中不知藏了多少钱财,几十个时迁加起来,也难偷走。
  “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的不是小偷的领导“黎叔”,而是国家的领导宋徽宗赵佶。
  
  公元1118年依然是“朗朗乾坤,太平盛世”。黄岩有个普通百姓家的老婆生了四胞胎,也进了《宋史》,在那四个面貌酷似男孩九岁的时候,他们的国家就改变了颜色,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多少百姓流离失所,不知道这对四胞胎后来的命运究竟如何?
  《水浒传》说的是四海之内皆兄弟,但愿离散四海的“兄弟”仅仅是朋友,不是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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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4 10:15:37 | 只看该作者
(三) 天下皆贼
  
  公元1118年,农历戊戌,狗年。十二生肖中,狗为主人看家护院,防盗防贼。赵宋王朝这个大家庭并不缺乏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狗,但过多的贼让狗防不胜防。这些贼有来自外部的,也有来自内部的,藤蔓一样繁衍生长,在赵宋王朝虚弱的国土上遍地开花。
  这一年年初,有一个著名的贼加入了梁山的队伍。后来,这个贼的庙宇修在杭州西湖之畔,被后来的同行拜祭。清代《两般秋雨庵随笔》上说:“吾杭清泰门外有时迁庙。凡行窃者多祭之。”
  哪一行干好了都能成神:打仗厉害,叫军神;治病水平高,叫医神;枪法准,叫枪神;老千出得好,叫赌神。
  公元1986年,香港经典电影《英雄本色》中,狄龙扮演的大哥问周润发扮演的小马哥:“你相信神吗?”
  小马哥说:“相信,我就是神。”
  神并不是那么好当的,很多自己为是神的人都是神经病。
  时迁的偷神也不是那么好当的,他不但天赋异禀,而且技术全能。在大多都只会打打杀杀的梁山好汉中,是难得的特殊技术人才。
  
  时迁的绰号来源于《周礼》的“军旅夜鼓”,意思是古代的戒守之夜用击鼓来防备盗贼。“鼓上蚤”比喻时迁可以在夜晚戒备森严之时,依然能坚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轻松自由的行窃。
  古代的盗贼分好多专业,每个专业掌握的技术不同。据今人完颜绍元《流氓世家》的搜集整理,主要有以下几种:
  
  1、空空儿
  翻高头,即蹿房越脊、高来高去的飞贼。不用器具便能翻身上房的叫上手把子,借助滑条(竹竿、布索类)的叫下手把子。唐代中叶,长安有个上手把子田膨郎,曾翻越皇宫高墙,窃走于阗进贡的白玉枕。吓得唐文宗怒斥警卫说:“一枕诚不足惜,但禁掖森严,飞贼得以如此来去自由,是天子环卫形同虚设了!”
  
  2、开天窗,即在屋面掀去砖瓦,弄个窟窿,用绳索捋着下去。
  《新唐书•窦建德列传》中记载了一个和开天窗有关的小故事: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伙盗贼到窦建德家开天窗,警惕性很高的窦建德藏在屋里,盗贼下来一个,他杀一个,一连杀了三个。然后像《功夫》里冯小刚扮演的鳄鱼帮帮主那样大喊:“还——有——谁!”
  没人敢下了,这伙盗贼没想到碰上这么一个硬骨头,准备撤退,撤退前,提出了一个合理的要求,把同伙的尸体带走。
  “带走尸体可以!”窦建德说:“你们把绳子顺下来,我把尸体捆上,你们拉上去。”
  绳子从天窗垂了下来,这伙盗贼把一具具尸体往上拉,“一个……二个……三个……”他们忽然发现有些不对:“这个怎么变样了?难道老窦不光会武功,还会整形?”
  说时迟,那时快,这具“尸体”忽然睁开眼,蹦了起来。
  “诈尸!诈尸!”盗贼吓得在房顶上乱跑。
  “诈个屁尸!”窦建德大喊,他从盗贼手里抢过一把刀,三下五除二,就结果了这几个盗贼的的性命。
  第三具根本就不是尸体,而是窦建德本人,这件事让他名声大振。
  
  3、开窑口,也称开桃源,这是掘壁穿穴贼的通名。《韩非子》记有宋国盗贼趁大雨之夜钻入墙穴偷取财物的故事,约见此术早在先秦已经流行。
  
  4、掘冢、椎埋,这是盗墓贼的“学名”。盗墓贼的历史更悠久了,新石器时代的考古资料已经可以看到有意识的墓葬破坏现象的遗存。在春秋时期“礼坏乐崩” 的社会变化之后,厚葬之风兴起,于是盗墓行为益为盛行。西汉时不法贵族作恶地方,盗墓竟然成为一种骄悍者嗜好的游戏,于是有“国内冢藏,一皆发掘”,“所发冢墓,不可胜数”的情形。两汉一些严重的社会动乱,如吴楚七国之乱、推翻新莽王朝的民众暴动等,都有大规模盗墓的记录。汉魏之际曾经发生盗墓的高潮,据说曹操军事集团甚至设立了名号为“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专门指挥盗掘冢墓的官职。
  唐诗中那些“群盗多蚊虻”,“荒冢入锄声”,“髓髅半出地”,“白骨下纵横”等诗句,反映了盗墓风习在唐代的普遍。
  发展到赵宋王朝宋徽宗赵佶这里,盗墓的行为和花石纲有异曲同工之妙。
  据张邦基《墨庄漫录》所说,由于赵佶喜欢古青铜器,于是地方官纷纷发掘冢墓求其器以献上。《铁围山丛谈》说,帝王“好古”,“世既知其所以贵爱,故有得一器,其直为钱数十万,后动至百万不翅者。于是天下冢墓,破伐殆尽矣。”
  谁让皇帝爱好这么广泛呢。
  更为荒诞的是,当年那些盗墓贼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这种损人利己的缺德行为会为几百年后的中国图书出版事业做出突出的贡献。如今,关于盗墓的书十分畅销,人们争先恐后购买,都想知道,自己的祖坟是怎么被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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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3 08:18:59 | 只看该作者
 (二) 奇耻大辱扈三娘
  
  一丈青便勒转马,望这树林里去。宋江也勒住马看时,只见树林边转出十数骑马军来,当先簇拥着一个壮士,正是豹子头林冲,在马上大喝道:“兀那婆娘走那里去!”一丈青飞刀纵马,直奔林冲。
  《水浒传》第四十七回
  
  继林冲取投名状时和杨志那次对决后,喽啰乙再次亲眼目睹了豹子头林冲的武艺。由于有一名骑兵战前忽然得了重病,喽啰乙临时从步兵改为骑兵。上阵前,他本来对这一安排有些疑虑:“林,林教头,我没骑过马,只,只骑过牛。”
  “记住两点。”林冲呵了一口气,用一块白布擦拭着自己的丈八蛇矛:“一要抓住缰绳,二要夹紧肚皮,马的肚皮。”
  身体伏在马背上,用大腿使劲夹着马肚皮发抖的喽啰乙,看到了林冲和扈三娘精彩的交锋:
  
  两个斗不到十合,林冲卖个破绽,放一丈青两口刀砍入来,林冲把蛇矛逼个住,两口刀逼斜了,赶拢去,轻舒猿臂,款扭狼腰,把一丈青只一拽,活挟过马来。
  《水浒传》第四十七回
  
  “绑了!”林冲大喊。
  喽啰乙赶紧滚下马来,和其他几个喽啰一起,拿着准备好的绳子冲上去。
  “先套头,绳子从胳肢窝缠下去,这样,这样,我来,看见没,死结!”喽啰乙用当年偷牛时捆牛的办法,把扈三娘捆了个严实。
  
  且说宋江收回大队人马,到村口下了寨栅,先教将一丈青过来,唤二十个老成的小喽啰,着四个头目,骑四匹快马,把一丈青拴了双手,也骑了一匹马,“连夜与我送上梁山泊去,交与我父亲宋太公收管,便来回话,待我回山寨,自有发落。”
  《水浒传》第四十七回
  
  喽啰乙自己也没有想到他这么快就可以回梁山。“或许是因为会捆人的缘故。”他心里暗暗寻思:“还是掌握门技术好。”
  押送扈三娘回梁山的路上,他看到这个女人苍白的脸上竟然没有一点表情,眼睛冷冷地看着远处,仿佛所有的人都不存在。喽啰甲在渡船上偷偷摸了一下扈三娘的屁股,扈三娘也没有任何反应。
  扈三娘的身上冒着寒气,这种寒气让喽啰乙打了个哆嗦。
  
  寒气逼人的扈三娘,在梁山遭遇的是奇耻大辱。
  杀她未婚夫祝彪的是梁山贼寇,杀她一家老小的是梁山贼寇,她还要嫁给一个好色成性、武功低微的梁山贼寇。
  怎么才能相信“霜刀把雄兵乱砍,玉纤手将猛将生拿”的扈三娘会这样苟且偷生?怎么才能相信“天然美貌海棠花”的一丈青会嫁给“形貌峥嵘性粗卤”的王矮虎?
  我宁愿相信这样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只能让扈三娘亲自为我们讲:
  
  在扈家庄生活的那些日子,我从来没有想过离开那里。父亲说要把我嫁到邻靠的祝家庄去,我一点也不情愿。祝彪那个人从小就令人生厌,经常欺负我哥哥扈成。孩子们在村口的打谷场玩骑马打仗的游戏,祝彪每次都要我哥哥做他的马,背着他健壮的身躯冲来冲去。有次我哥哥实在累的跑不动了,摔倒在地上,手臂被碎石子硌出了血。这时候,祝彪非但没有任何关切的话语,而是朝还在地上没有爬起来的哥哥狠狠踹上两脚,责怪他使自己凭空受到了惊吓。
  父亲说哥哥是我应该学习的榜样,面对势力强大的祝家,我们要忍辱负重。
  年少的我对忍辱负重这个词语深恶痛绝,直到多年之后,我才明白了其背后实在包含了太多的内容。
  
  多年以前,扈家庄是一个很大的村庄,祝姓仅仅是几户从外面迁来的人家,当时的扈家庄田地万顷,物富人丰。后来由于突发的一场瘟疫,扈家一下死了很多人,瘟疫过后,竟再也兴旺不起来了。相反,祝家的人却发达了,渐渐和扈家分庭抗礼,两家的冲突也开始多了起来,终于有一天,发生了一场大规模的械斗。
  父亲是那场械斗的幸存者之一,他告诉我械斗持续时间之长,场面之惨令他至今想起依然心惊胆战,当时他才六岁,看到原本碧绿的庄稼地被践踏的一塌糊涂,上面横七竖八躺满尸体,血染红了村里流过的那条小河,怒吼和哀嚎回荡在整个村庄上。
  “最后祝家占了上风,两家谈判,以打谷场为界,西为扈家庄,东为祝家庄。”说这句话的时候父亲的眼睛茫然地望着东方:“祝家庄,是我看着从扈家庄生生割了去的。我必须要再看着它回来。”
  祝、扈分家后,祝家的势力一天天强盛,而扈家却一天天衰落。拿祝彪父亲来说,有三个人高马大的儿子,而我父亲的三个孩子老大天性软弱、老二出生不久便夭折,老三还是个女娃,从我懂事起,就看着父亲一天天在我和哥哥面前叹气,他刚过中年,就生出一脸愁苦的皱纹。
  我和哥哥性格不同之处在于我从小喜欢舞枪弄棒,八岁的时候村里路过一名去山西当提辖的胖汉,看我天资聪颖、骨骼清健,就教了我几招武艺,我竟能触类旁通,身手越来越出众,方圆数十里都流传着扈三娘的名字。
  我的绝招就是掷一根绳套,十步之内,必缚强敌。这一招是父亲教给我的,父亲总是一边传授绳套绝活一边给我讲一些古代的故事,无非是什么西施貂蝉,勾践吕布,开始听觉得传奇,后来觉得感人,再后来就只能觉出麻木了。
  父亲让我嫁给祝彪肯定有他的想法,遗憾的是,这种想法还没有实现,就有一场空前的劫难从天而降。
  
   劫难是从祝家庄蔓延开的。
  有一个准备去梁山当山贼的汉子在祝家庄开的酒店偷鸡,被擒获。宋江带领众多贼寇前来攻打祝家庄。为这事我还去找了祝彪一次,说梁山的势力强大,不如把人放了,求和算了。祝彪大笑道:“娘子不必担心,什么凉山热山的,只要敢骚扰祝家庄,定教他们有去无回!”
  祝彪从小就爱吹牛,事实上吹点小牛也无妨,可这么大的牛吹起来就不容易收场了,几个回合下来,祝家庄就有点支撑不住,向扈家庄求援,我想父亲一定不会让我去帮忙,对于我们来说,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借刀杀人的机会,怎能错过。
  父亲的态度出乎我的意料,听到消息后,他把我叫到大堂,沉默了半晌,然后转身去里屋取出一套金色的盔甲,放在我面前。
  看着我一脸的惊诧,父亲叹道:“皮之不存,毛将安附?”
   这套盔甲父亲已经为我准备了很久,他一直幻想着那么一天,我穿着这套盔甲,把祝家赶尽杀绝,然后用高粱酒冲走所有姓祝的人曾留下的足迹,让扈家的麦田再像从前那样望不到边。
  可现在,我要替祝家打仗了。
  
  虽然是第一次披挂上阵,可我一点也不畏惧,因为我对战争的期盼和幻想已经有过很多,能和一个英俊潇洒的男子在战场上一决生死是一件多么浪漫的事。我经常做一个梦,梦见在刀光剑影中渐渐浮现出英气逼人的眉宇,醒来后心跳不止。
  想不到第一个在战场上遇到的对手竟是个五短身材、面容猥琐的山贼。
  王英的马都快和我的马撞到一起的时候我发现,这个号称矮脚虎的家伙活像叮在马背上的一只苍蝇。
  再看他那副尊容,眼歪嘴斜,嘴角还留着口水,说话还结巴:“美美美.....美人......”
  我差点乐得从马上栽下来。
  十几个回合下来,他就被我活活擒住。
  回到自己阵中,我一点不为打了胜仗而快乐,相反,心里总觉得堵的难受。
  我的俘虏过去是一个押镖的,有次见财起意半路把东家杀了,就去当山贼,有一天抓了名路人准备吃人家的心肝醒酒,结果一问情况原来是这路人是在江湖上备受景仰的黑道大哥,于是马上换了副面孔,做出要把自己心肝掏出来给大哥吃的样子,大哥当然不吃,还答应将来给他说个媳妇,省得成天非礼良家女子,这一来,他对这名大哥心悦诚服,后来就跟大哥上了梁山。
  我知道王英这些背景的时候已经是他的妻子了,有次他喝得大醉,把陈年旧事酒气熏天地交代了一遍,当时我的情绪一点波动都没有,因为我早心如死灰。
  第二天再去和梁山山贼对阵时我见到了王英的这名黑道大哥,他的脸比木炭还要黑,我都不明白为什么如此丑陋的人竟还能当梁山的二大王,更没想到不久他竟做到了梁山第一把交椅的位置上。
  一轮混战后我拍马直奔黑宋江而去,他当然不是对手,掉转马头就跑,我抽出绳套,正准备像套牲口那样把他套住,突然横着杀出一个人来。
  那一瞬间,这个人杀入我的生命中,俘虏了我和我的爱情。
  
  林冲闪过我眼帘的时候就像一只猎豹,当时我还不知道他有“豹子头”的绰号,也不知道他曾经是京城声名显赫的八十万禁军教头,他长着一双不怒自威的眼睛,眼神如同利箭刺穿了我的心。
  我都记不得被林冲擒住的那些细节了,要论武功我虽敌不过他,倒也能抵挡一阵,运气好了,全身而退也不是不可能。其实被自己心仪的人擒住也是件很幸福的事情。这世间,没有一个女子不曾对自己爱情进行美好幻想,我甚至还以为这种缘分可以令我和林冲从此厮守,如能这样,生死又有何欢忧?
  
  给我松绑的人是宋江,他解绳索的动作显得那么笨拙,绳索捆的很紧,我的整个身体都麻了,宋江还是没能解开,便从腰间拔出一把雪亮的匕首来,在绳结上锯了好几下,发出一种类似嘲笑的哧哧声。
  他心里想的也许是:“这是哪个缺德孩子弄的死结?”嘴上却说:“一定是兄弟们看扈姑娘武艺高强,怕让你逃脱才绑这么严实,幸好我是慢性脾气,要是李逵在此,定是要取出板斧来,将它砍断,十有八九要伤着姑娘。”
  宋江手中的匕首曾杀过一个人,那个人是他的女人,如今,他又用它给另外一个女人松绑。
  我喘过来一口气,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擒我那人是?”
  宋江迷着小眼看了我半天,说:“是命苦的林冲兄弟,为了他的妻子被逼上梁山的。”语气上重点强调了妻子这两个字。
  凭一名女人的直觉,我猜测宋江一定是有想招我当压寨夫人的打算。
  这个秘密最早是被他的铁牛兄弟揭穿的。
  在梁山开始住的那些天,就有了一些关于我和宋江之间的非议,经常有人在背后对我指指点点。我经常站在山顶一块黑色的石头上,眺望家乡,我牵挂的不仅是皱纹满脸的父亲和弱不禁风的兄长,我知道还有一个人此时也在那里浴血厮杀,这个人虽然我只见过一次,他的安危却常常令我感到心急如焚。
  这日,一个比宋江还黑的壮汉提着两把斧头冲进来,劈头就喝:“宋江哥哥怎么被个妖女迷惑了!”
  宋江大怒:“黑厮休得胡言!”两个人争吵的声音吸引了很多将领,大家纷纷进来,都用奇怪的眼光看着宋江。众多头领里,我看到了林冲和王英,他们一定是得胜归来了。
  宋江却转怒为喜,指着我俘虏过的矬子对我说:“我这兄弟王英,虽有武艺,不及贤妹。但我当初曾许下他一头亲事,一向未曾成得。今日贤妹你认我父亲当干女儿,众头领都是媒人,今朝是个良辰吉日,贤妹与王英结为夫妇。”
  从宋江手指的方向,我看到喜形于色的王英笑得比哭还要难看,他身边的林冲目不斜视的望着另一处,面无表情。
  那天我还知道祝家庄已经沦陷,祝彪全家老小无一活口,扈家庄也遭到了血洗,父亲被李逵砍倒在血泊中。
  我整个脑袋都在轰鸣,仿佛发间的金钗突然插进了头盖骨。
  李逵......宋江......梁山......扈家庄碧绿的庄稼地一定被践踏的一塌糊涂,上面铺了一层尸体,血染红了村里流过的那条小河,怒吼和哀嚎回荡在整个村庄上。
  这个仇我一定要报,我想起了父亲曾不止一遍对我说过的那句话:“要忍辱负重。”
  
  “忍”就是把一把刀放在心上。
  忍就是白日看着大仇人宋江的脸色行事,夜晚和面目丑陋的丈夫同眠。但是,必须要忍,为了报仇。
  整个梁山,能懂我心事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花和尚鲁智深,他说他过去是个什么事情都不能忍受的人,以至于提辖做不成了,去做和尚;和尚又做不成了,只好去做盗贼。但他却一点都不后悔,因为他拥有一个完全坦荡的过去。
  另一个人便是林冲。他在梁山上只有鲁智深一个朋友,我常常能在夜深人静时看到两个人的影子在鲁智深的房间里推杯问盏,然后我关上窗,看着身边熟睡的丈夫,就能体会到他们的孤独。
  有一次我又到山顶那块黑色的石头上,在那里我可以很清晰的回忆起一些痛苦的往事,这些痛苦有助于我保持必要的清醒。但我复仇的计划却总是难以制定,宋江身边有太多高手,如果我舍去性命除他一人的话,实在难解我心头之恨。
  “冷吗?”突然有一个声音出现在我背后,我转过头,披着一件黑色的斗篷的林冲呷了一口葫芦里的酒。
  我笑了,这一笑,才感到脸上的肌肉被冻的有些僵了。
  “喝一口?”林冲把酒葫芦扔过来。我接着,猛喝两口,一股股温暖从心口往上涌。
  “其实,有些话我很想对你说。”林冲说话的时候,眼睛并不看我,而是眺望着扈家庄的方向:“我很后悔,当初不该擒你来,你应该和你的家人一起远走高飞。”
  在我的沉默中,林冲又说道:“我知道你为什么会留在梁山,但我觉得你的目的一定不会实现,就和我一样。”
  当时,宋江刚刚放走了林冲的仇人高俅,林冲眼睁睁地看着那个衣冠禽兽从他面前堂而皇之的离开,林冲说:“我们只是一群无能为力的人,用忍辱负重换来的还是忍辱负重。”
  从我上梁山以来,就几乎没有和林冲说过话,他本来就是个少言寡语的人,那一天,他说了很多话,有些话让我温暖,有些话让我绝望。
  天空渐渐飘下雪来,雪花落在黑色的石头上,好像在昭示某种命运。
  
  梁山上的时光度日如年,又过些天,我们就被招安了。
  我不知道招安究竟意味着什么,但肯定离我的复仇越来越远。
  和一个人在一起时间长了,就觉不出他的美丑了,即使他依然经常流口水,也不会像刚开始发现时那般恶心。
  林冲那样的男子太完美了,这也是他最致命的缺点,南下征方腊的时候,林冲生了恶疾,死在路上,我知道他真正的死因并不仅仅是恶疾,但也不觉得多么悲痛。可能,悲痛只是一种毒草,吃多了,就能练就以毒攻毒的本领。
  去江南的路上有个算命先生给我算,说我是个命苦的姑娘,我笑着说:“你看我这么漂亮,像是命苦的人吗?”其实我的心都融化成泪水了。要想令自己不会因为梦想的幻灭而痛苦,首先应该放弃梦想。
  林冲死后我的精神变的恍惚起来,到战场上就彻底成了杀人的工具,每次试图在血光四溅中找到一点安慰。
  
  王英死于和郑彪的那场大战,他哪是那个魔头的对手,又自不量力的前去杀敌,我没那么无知,就看着我的矬子丈夫冲上前去被人一枪挑死,我还觉得他被挑在空中的样子很滑稽,我还觉得郑彪的长枪挑起来的不是我的丈夫,而是一坨肉、一团泥。
  临死前王英一直喊着我的名字,声音异常凄厉,这种凄厉的声音让我不由自主地从马上下来,趴在他抽搐的身体上面。
  王英呻吟着说了一句话,就在我的耳边,还把几点口水流到我金色的盔甲上。
  这句话令我一愣。
  就在我发愣的刹那,一块金砖从前面飞来,正打在我的面门。
  这一下打得好疼,我的五官几乎被它打的从脸上飞了出去。我想我可能这次活不成了,命中注定我要和王英一起死,我和他的命原来是拴在一起的。我的美丽容颜也被这一砖彻底毁了,带不到另一个世界中去。
  最后,王英的那句话还在我心头萦绕,伴着剧烈的疼痛,那句话像我来不及掏出的绳套那样,套住我自己的心。
  王英说:“三娘,快跑。”
  
  这是我多年前写的一篇小说。《水浒传》中,多次出场的扈三娘除了初次出场对阵王英时心里念道“这厮无理”,就再没有一句台词。不知道她究竟在想些什么,是不是和我们一样,在被水围困的生活中挣扎、喘息,直到心如死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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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3 08:16:04 | 只看该作者
祝家庄的攻克,表面上看,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孙立和宋江的里应外合;从根本上分析,从三庄战略联盟解散那一刻起,就经注定了祝家庄的失败。
  三庄指祝家庄、扈家庄和李家庄。扈家庄在祝家庄的西面,李家庄在祝家庄的东面。书中数次强调了三庄战略联盟的重要性:为防止梁山泊好汉过来借粮,这三庄“结下生死誓愿,同心共意;但有吉凶,递相救应。”
  从三庄的军事力量来看,祝家庄最强大,有一两万人家,每户人家都有“精壮后生准备着”,随时可以进入战斗,再加上“祝氏三杰”、铁棒栾廷玉和一二千“了得的庄客”,几乎完全可以和梁山抗衡;扈家庄稍逊,但也有扈成和扈三娘这对武艺高强的兄妹;李家庄稍微弱些,可李应也不是一般的人物,“背铁飞刀五口,百步取人,神出鬼没”。综合起来,军事力量不亚于宋江部队。
  另外,三庄还有比较具体可行的战略联盟计划:如果梁山打西边的扈家庄,中间的祝家庄便过来接应;如果打东边的李家庄,中间的祝家庄也去接应;如果打祝家庄,则扈家庄和李家庄一起过来接应。如果这个联盟没有解散,地利人和,羽翼未丰的宋江部队前来攻打,只能是鸡蛋碰石头。
  遗憾的是,这个稳固的战略三角因最长那一边的狂妄自大,最短的那一边自动退出,三角形变成了双截棍,石头变成了鸡蛋,顶多是大一点的双黄蛋。
  李家庄退出联盟对祝家庄来说是致命的,就算梁山真和祝家庄打起来,李家庄的军事力量给祝家庄帮不上什么大忙,也能起到很好的策应作用。但一旦李家庄不再策应祝家庄,而在暗地里策应梁山,祝家庄的损失就不只是一个李家庄,至少,也是李家庄乘以二。
  李应没有亲自见宋江,出于避嫌,他暗示管家杜兴把各种军事机密泄露给梁山,并向梁山表明自己不会参加战斗的立场。看似属于中立方的李家庄也是在暗地,其实李应是想借梁山的军事力量为自己报祝家庄的一箭之仇。
  
  “今番恶了俺东人,自不去救应。只恐西村扈家庄上要来相助;他庄上别的不打紧;只有一个女将,唤做一丈青扈三娘,使两口日月刀,好生了得。是祝家庄第三子祝彪定为妻室,早晚要娶。若是将军要打祝家庄时,不须堤备东边,只要紧防西路。祝家庄上前后有两座庄门:一座在独龙冈前,一座在独龙冈后。若打前门,不济事。须是两个夹攻,方可破得。前门打紧路杂难认,一遭都是盘陀路径,广狭不等。但有白杨树便可转湾,方是活路,如无此树便是死路。”石秀道:“他如今都把白杨树斫伐去了,将何为记?”杜兴道:“虽然斫伐了树,如何起得根尽?也须有树根在彼。只宜白日进兵攻打,黑夜不可进去。”宋江听罢,谢了杜兴,一行人马回寨里来。
  《水浒传》第四十七回
  
  战略联盟的正确和错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决定了战争的成败。公元1118年,一个错误的战略联盟,加速了北宋的覆灭。

  这一年,《水浒传》中的孙立等人劫狱后,从海边往内陆的方向逃窜,为落草梁山,孙立一来就献上了一条计策,利用栾廷玉和自己的师兄弟关系,取得信任,打入祝家庄内部,和宋江里应外合。这是一条多么毒辣的阴谋。历史上,几乎同时,武义大夫马政也带着一队人马悄悄向海边出发,准备从海上绕过辽国的地盘,到达金国,名义上,是“买马通好”,真正目的却是要和金国结盟,一起夹攻辽国。
  
  二月戊辰,增诸路酒价。庚午,遣武义大夫马政由海道使女真,约夹攻辽。
  《宋史》卷二十一
  
  和金国结盟的想法由来已久。一经提出,就得到了宋徽宗赵佶的赞扬和支持,他心里的算盘是:“要是和金国一块,把辽国这个鳖孙给弄死,列祖列宗梦寐以求的燕云之地不就可以收复啦?俺不就成了彪炳千秋的一代明君啦?谁说俺光会搞艺术,搞道教,俺这回教恁看看俺的雄才,还有大略!”
  他就没能多动动脑子想想,和渐渐衰败的辽国相比,一天比一天强盛的金国才是最大的敌人。东汉末年,孙刘联军抗曹,才有了三国鼎立,如果曹孙联军灭刘,或者曹刘联军灭孙,下一个被灭的肯定是联军里的弱者。李家庄虽然没有和梁山直接结盟,但当祝家庄和扈家庄被洗荡后,李应也只好无奈地在自己家放了把火,落草为寇了。
  赵佶这种投机取巧的愚蠢做法连李应也不如,朝廷内外许多有见识的大臣都提出反对,只有童贯、王黼、蔡攸等一帮奸臣异想天开,竭力支持。于是,公元1118年,马政带着宋徽宗的重托,从登州下海。
  
  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赵佶的嘱托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地飞翔。
  一会儿想碰一下辽国,一会儿箭一般地直冲向金国,宋徽宗赵佶叫喊着,就在他勇敢的叫喊声里,马政听出了欢乐。
  在这叫喊声里──充满着对燕云十六州的渴望!在这叫喊声里,马政听出了赵佶的力量、热情的火焰和胜利的信心。
  契丹人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呻吟着,──呻吟着,它们在大海上飞蹿,想把自己对暴风雨的恐惧,掩藏到大海深处。
  西夏也在呻吟着,──它们这些党项族啊,享受不了生活的战斗的欢乐:轰隆隆的雷声就把它们吓坏了。
  蠢笨的大臣,胆怯地把肥胖的身体躲藏到悬崖底下……只有那高傲的赵佶,勇敢地,自由自在的,在泛起白沫的大海上飞翔!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马政一到对岸,就被金兵给抓起来了,不分青红皂白,夺取了他们随带的物品,经过再三说明,马政嘴皮子都磨破了,金兵这才让他们通行。
  历经艰难,行程三千余里的马政,终于到达拉林河见到了完颜阿骨打。阿骨打问马政:“你来干哈?”
  马政说:“我是大宋帝国的武义大夫。”
  “啥大夫?”阿骨打怀疑地看着马政:“兽医啊?”
  马政赶紧解释:“我是大宋皇帝派来的使者。”
  “啥屎啊?”阿骨打装糊涂,因为他确实拿不准面前的这名使者究竟是不是真的。
  马政忙把宋愿与金修好合力攻辽之事细细向阿骨打汇报,说得天花乱坠的,阿骨打还是不怎么相信他:“你们大宋不是和辽国和长期合作合同吗,咋又要跟我合伙打辽国呢?这不是瞎忽悠吗?”
  尽管阿骨打不怎么相信,但他还是觉得如果赵佶真想和他合作,对他来说确实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无疑于天上掉下的馅饼。于是不久,他也派使者到宋,研究攻辽之事。
  这样以来,阿骨打明白了原来赵佶根本就没有忽悠他,就放心了,双方展开了秘密外交。在几经往返之后,双方达成了秘密协议,协议大致内容为:
  
  1、 共同出兵攻辽,金国攻取辽国的中京大定府,北宋负责攻取辽国的燕京析津府和西京大同府。
  2、 灭辽后,燕云之地归宋,宋把过去每年给辽的岁币如数转给金国,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宋金“海上之盟”。
  
  没有不透风的墙,这盟约刚签订不久,就被辽国知道了。辽国还没说什么呢,宋徽宗赵佶就坐不住了,他担心遭到辽国会报复,因此十分后悔。
  “咋弄?咋弄?”赵佶心想:“这可咋弄?”
  人一急就容易出昏招,赵佶这次出的昏招是:“把金国使者给我扣押了先!”
  并且,迟迟不履行协议出兵攻辽。为后来金国毁约败盟留下了把柄。
   阿骨打心说:“赵佶你个三炮,说好了事上见,真到打仗的时候你又不上了,其实我打仗还真用不着你来豁楞,你毁约在先,就别怪我将来我翻脸不认银。”
  接着,阿骨打的金军以摧枯拉朽之势接连攻下辽朝的中京、西京。天祚帝也逃入山中,辽朝的败亡已成定局。
  看到这种情况,赵佶又后悔了:“哎呦俺的娘哎,早知道辽国现在这么脓包,俺咋就忘了和阿骨打一块出兵了!童贯!快!给俺发兵!”
  于是,童贯带领十五万大军以巡边为名向燕京进发,打算坐收渔翁之利。但这批人马一到燕京便遭到辽将耶律大石所部的袭击,大败而归。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没鸡巴的男人,拿伟哥当饭吃也没用。
  
  最终,灭掉北宋的不是辽,而是北宋极力要结盟的金。宋徽宗赵佶像一只富有浪漫主义色彩的海燕,被金人一箭射了下来。
  汉人太健忘,如此教训很快就忘干净了了,南宋又有了“联蒙抗金”的战略联盟,再次引狼入室,结果也相同,蒙古人灭掉了南宋,汉人在自己的故乡成为异族。
  所谓历史,不过是循复;所谓未来,不过是往昔。
  
  也许,是因为汉人缺乏对战争的反思。对偏居临安的南宋Z_F来说,“靖康耻”只是一块不愿触碰的伤疤。没有亲身经历过此事的南宋子民,只能看到一些主旋律的宣传资料:比如根据岳飞事迹改编的电影《精忠报国》;根据梁红玉事迹改编的电影《抗金娘子军》。所谓战争片就是《东京保卫战》、《大破拐子马》之类的,重点突出宋军的机智勇敢,极力贬低金兵的智商。这样的电影老百姓看了都会产生一种盲目的自豪感,根本不会去反思战争失败的真正原因。
  当时有两部反映抗金战争的影片相当有代表性。
  一部叫做《举起爪来》,是一部喜剧片,大题情节是这样的:一队精锐的金兵恶狠狠的冲进一个小山村,关起全村的人,要寻找一件无价之宝,而一转眼却只剩下一个傻乎乎的金兵摇摇晃晃地走出来……这部影片由当时负责影戏的绘革社出品,长期在临安搞杂剧的著名的戏头李泉现和引戏吴兴祐领衔主演。李泉现将一名赵宋王朝的普通农民塑造得其傻无比,比他更傻的是吴兴祐饰演的金兵,村里过年剩下的鞭炮、老奶奶喂养的大公鸡、农夫拉车的驴也都能让他出尽洋相、吃尽苦头。
  该片在临安公映的时候,很多观众都被一个个滑稽的场景笑破了肚皮。一名观众看完后,笑着说:“哈哈哈,那时候的人都是傻逼,哈哈哈,笑死我了!”还有一名观众说:“那时候咱不会打仗,早知道这样,赶一群大公鸡,还不把金兵的鸡巴一个个啄下来!”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笑声中,汉人在南宋迎来了一个又一个欢乐的春天,在繁华的西湖边醉生梦死:
  
  龙舟十余,彩旗叠鼓,交舞曼衍,粲如织锦。都人士女,两堤骈集,几于无置足地。水面画楫,栉比如鱼鳞,亦无行舟之路,歌欢箫鼓之声,振动远近,其盛可以想见。
  《武林旧事》卷三
  
  据说,当时只有一部比较优秀的关于抗金战争的影片,叫做《金兵来了》。该片从比较人性化的角度,讲述了这么一个故事:
  抗金战争时期,有一年大年三十,有一个农民在家过年,半夜有人敲门。一伙不知道是“八字军”还是“岳家军”的人把两个金兵俘虏扔到了他家里,说八天以后来取人,结果此后再就也没有音讯……
  这两个俘虏在村子里关的时间一久,村民们便商议将二人处死,以避免麻烦。
  可是,没有人敢动手。
  在这种情况下,有人给这伙村民介绍了赵宋王朝曾经的专业刽子手——七爷:“徽宗皇帝手下的‘六贼’知道不?”
  “知道……”村民唯唯诺诺地点头。
  “知道?”介绍人轻蔑地看着这伙村民。
  “知,知不道……”村民们茫然无措地摇头。
  “量你们也知不道啊!这‘六贼’都是皇上面前的红人儿啊,都被斩了!”介绍人仰着脑袋,得意地说:“谁斩的知不道?七爷!”
  “那还不记恨七爷?”村民不解。
  “不但不记恨,还得感恩,那是手起刀落如清风吹过,脑袋瓜落地之后转上九圈面向七爷微微一笑!嘛叫含笑九泉?介就是含笑九圈!”
  结果,这位曾和《水浒传》中的蔡福是同事的七爷,也没能杀死金兵俘虏。
  多次试图处死俘虏未果之后,村民们认定他们命不该绝,就一直把这他们秘密关押在村里。后来和俘虏达成协议,把他们送回金兵的部队里,换一批粮食。
  没想到,金兵反过来杀死了所有的村民。
  这部好不容易能让人通过人性反思一下战争的影片,被官方禁了。
  很多导演想从客观真实的角度,拍一部《靖康!靖康!》,或者《东京!东京!》,都不大敢拍。
  怕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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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3 08:12:27 | 只看该作者
第七章 1118年
  
  
  
  公元1118年,即赵宋王朝的重和元年。《水浒传》中,这一年年初,宋江带人攻打祝家庄。二月下旬,宋江昔日同僚雷横枷打白秀英,后被朱仝放走。为使朱仝上梁山,七月十五,李逵去朱仝发配地沧州杀死朱仝负责看管的小衙内。八月底,李逵打死殷天锡,导致柴进入狱。为救柴进,九月初,宋江发兵打高唐州,十月中旬破城。十一月中旬,呼延灼率大兵攻打梁山。
  
  (一) 当联盟崩溃之后
  
  公元1118年的祝家庄之战是喽啰乙这辈子参加的第一次战争。他被分到了第二主力部队,跟随林冲等九名头领,和两千九百九十九名喽啰以及三百马军一起进军祝家庄。
  
  第二拨便是林冲、秦明、戴宗、张横、张顺、马麟、邓飞、王矮虎、白胜也带三千小喽罗,三百马军,随后接应。
  《水浒传》第四十六回
  
  “早知道要打仗,还不如引渡呢。”头一天晚上,喽啰乙垂头丧气地对喽啰甲说:“辛苦点没大讲,保命才是第一。”
  “知道因为啥打仗不?”一直负责引渡的喽啰甲骂了起来:“M_D个逼,都是昨天上山那俩头领惹的祸。”
  “杨啥雄?石啥秀?”喽啰乙问:“昨天我们参拜的那俩新来的大哥?”
  “就这俩孬孙。”喽啰甲吐了口唾沫:“我引渡这俩孬孙的时候,听他们说,好像有个和一起上山的偷鸡贼被祝家庄给抓了。”
  “偷,偷鸡?”喽啰乙更加困惑了:“那不是喽罗丁常干的事吗?这种人也能当头领?”
  “M_D个逼!”喽啰甲愤愤不平:“那个王英成天强奸妇女,不也能当头领?”
  “我看是这样,你只强奸了一个,所以只能当喽啰,强奸的多了,才能当头领。”喽啰乙分析道:“光会偷鸡也只能当喽啰,啥都会偷,啥都能偷,才能当头领。”
  “还有——”喽啰甲顺着喽啰乙的思路分析:“当头领起码要有个绰号才行,咱俩都没绰号,所以只能当喽啰。”
  “那——咱俩一人给自己起一个绰号不中?”喽啰乙说:“我当喽啰都当烦了,当头领多好,吃的好穿的好,还有喽啰伺候着。”
  “还别说,你这个脑子转的还真快哩。”喽啰甲恍然大悟,兴奋地拍着大腿说:“那我现在就给自己起个绰号,叫——长腿虎咋样?”
  “那,那矮脚虎还不得先把你给宰了!”喽啰乙提醒喽啰甲:“要解放思想。”
  “昨天那俩孬孙,一个叫病关索,据我所知,关索是个英雄,他这个绰号把英雄给病了……我干脆也找个英雄,我最崇拜的英雄是尉迟敬德,叫病——尉迟,你看咋样?把尉迟敬德给病了!”喽啰甲说。
  “病——尉——迟——”喽啰乙一字一顿地说:“管!这个绰号不孬,将来能当头领!快!再给我起一个!”
  “你自己起吧。”喽啰甲说:“绰号得自己起。”
  “我,我文化程度不高,不会起啊,你看你起这个多好,帮我起一个吧,回来我请你吃烧牛肉。”
  “那你叫小尉迟咋样?”喽啰甲得意地说:“就跟没遮拦和小遮拦,黑旋风和小旋风一样。”
  “听起来也不孬。”喽啰乙说:“可凭啥——你病,我小?”
  “你年龄小,啥法?”
  “管,就这样吧,病尉迟——先生!”喽啰乙纵声大笑,向喽啰甲拱手道。
  “哈哈!”喽啰甲也大笑着向喽啰乙唱了个喏:“小尉迟——先生!”
  无羁的笑声中,喽啰乙暂时忘记了即将上阵拼死搏杀的恐惧,喽啰甲也释然忽略了常年引渡的枯燥与劳累。他们开始做梦,开始幻想,他们梦想着不久的将来,自己的绰号就会响亮起来,喽啰的命运会随之改变,可以和山寨的头领们一起坐在高高的交椅上,喝酒使大碗、吃肉挑大块,分金银也用大秤。
  他们不知道,就在山东的大海旁边,有一对亲兄弟,绰号和他们费尽心思造出来的一字不差。
  他们不知道,就在此时此刻,孙立和孙新已经在登州杀人劫狱,投奔梁山而来,一来,就帮宋江攻破了祝家庄。
  病尉迟和小尉迟果真成了梁山的头领,这是命中注定。喽啰甲和喽啰乙一辈子都只能当喽啰,这也是命中注定,哪怕他们给自己起及时雨或玉麒麟这样的绰号,也白费。
  
16
 楼主| 发表于 2008-2-3 08:10:38 | 只看该作者
  潘巧云和裴如海,是《水浒传》中又一对苦命鸳鸯。
  潘巧云的生日是七月七日,是传说中的牛郎和织女相会的日子,牛郎织女一年还能来一次一夜情,潘巧云和裴如海却连牛郎织女也不如。
  
  布帘起处,走出那个妇人来。原来那妇人是七月七日生的,因此,小字唤做巧云。先嫁了一个吏员,是蓟州人,唤做王押司。两年前身故了,方晚嫁得杨雄。
  《水浒传》第四十三回
  
  按照生日转换公历推算,潘巧云大致是狮子座的。狮子座的人最梦寐以求的,就是轰轰烈烈的爱情。她对喜爱与不喜爱的人,反应不同。容易被异性豪华的外表所迷惑,而丧失了对真爱的认知。狮子座的人善于制造和爱人相遇的机会。狮子座的人性格是外向型,不堪寂寞,压制就要反弹,有时会毫不考虑的采取行动。
  潘巧云的狮子座特征非常明显,她最终也毁在了自己的性格弱点上。
  
  杨雄肯定不是潘巧云所真心喜爱的那种人。杨雄的职业是两院押狱兼充市曹行刑刽子,这个职业本身就不讨女人喜欢,每个月有二十天在单位值夜班,剩下十天还经常喝得烂醉。最令人难以接受的是他几乎天天和死人打交道,嘴里吐着酒气,手上沾着人血,哪个女人愿意和这样的男人同床共枕?
  不堪寂寞的潘巧云在和杨雄之前,曾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经历,丧偶后再找对象,条件肯定要放低,这才轮到杨雄。显然,潘巧云的欲望在杨雄这里是受到压制的,按照狮子座的性格,受到压制就要反弹,有时会毫不考虑后果。正在潘巧云爱情的欲望被强烈压制的时候,裴如海出现了。
  
  那妇人便笑道:“是师兄海黎裴如海。一个老实的和尚。他是裴家绒线铺里小官人,出家在报恩寺中。因他师父是家里门徒,结拜我父做干爷,长奴两岁,因此上,叫他做师兄。他法名叫做海公,叔叔,晚间你只听他请佛念经,有这般好声音。”
  《水浒传》第四十四回
  
  裴如海充满磁性的声音属于他“豪华的外表”的一部分,对狮子座的潘巧云来说,足以构成强烈的诱惑。潘巧云的美貌也让裴如海顾不上佛门戒规,他用了两年的时间,才得到了自己心仪的情人。这对宋代的欲望男女如同干柴烈火,一拍即合,毫无顾忌。
  
  贼秃把楼门关上。淫妇笑道:“师兄,你关我在这里怎的?”这贼秃淫心荡漾,向前搂住那淫妇,道:“我把娘子十分爱慕,我为你下了两年心路;今日难得娘子到此,这个机会作成小僧则个!”淫妇道:“我的老公不是好惹的,你要骗我。倘若他得知,不饶你!”贼秃跪下道:“只是娘子可怜见小僧则个!”那淫妇张着手,说道:“和尚家,倒会缠人!我老大耳刮子打你!”贼秃嘻嘻的笑着,说道:“任从娘子打,只怕娘子闪了手。”那淫妇淫心飞动,便搂起贼秃,道:“我终不成当真打你?”贼秃便抱住这淫妇,向前卸衣解带,了其心愿。
   《水浒传》第四十四回
  
  一个深谙男人之味的女人,和一个初尝女人之味的男人睡到了一张床上,他们交织的欲望本不是罪孽,纠缠的肉体也并非不可原谅。在美国电影中,这就是让人哭的《泰坦尼克号》,在中国名著里,却成了教人恨的淫妇贼秃。
  
  那淫妇淫发起来,那里管顾。这贼秃又知了妇人的滋味,便似摄了魂魄的一般。这贼秃只待头陀报了,便离寺来。那淫妇专得迎儿做脚,放他出入。因此快活往来戏耍,将近一月有余。
  《水浒传》第四十四回
  
  这一个多月,是潘巧云的人生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这一个多月,潘巧云和裴如海每次提心吊胆地约会,快乐来得多不容易。不仅仅是欲,当然还有情。情和欲总是交织得难以分辨。
  “巧云,你还是那么销魂!”裴如海像《东成西就》里的洪七那样说话。
  潘巧云抚摸着裴如海的光头,深情地说:“师兄,你这个头,咋就这么圆呢?”
  “阿弥陀佛!”裴如海说:“上面的头圆,下面的头更圆。”
  两个人笑得很开心。
  “对了,师兄。”潘巧云又问:“经常听你唱经,不知道唱得到底是啥呢?”
  探讨到学术问题,裴如海就严肃起来了,一本正经地向潘巧云解释:“唱经,乃是正宗和尚借用民间通俗乐曲讲解经文。”
  “就是普及佛教文化?”潘巧云眨着漂亮的眼睛说。
  “巧云,你真聪明!”裴如海接着向潘巧云解释:“唱经采用为佛事仪式制作的法曲,结合梵唱以及演奏佛曲的乐器,并掺进中国传统器乐和道教音乐。目前有南峨眉和北五台两大流派。其中北五台派又分为东西两路:东路以太行山东为区域,以演奏铙钹为著;西路以太行山西为区域,以曲调演唱华丽见长……”
  “那师兄唱得一定是东路了?”
  “巧云不愧叫巧云,真是聪明灵巧!”裴如海对潘巧云赞不绝口。
  “哈哈。”潘巧云笑了起来:“我的名字不是这么来的,我的生日是七月七日七夕节,这一天晚上,贵家多在庭院中结彩楼,叫做‘乞巧楼’,摆上瓜果、酒炙、笔砚、针线,女士们各自呈巧,焚香列拜,叫做‘乞巧’。妇女望月使针,或把小蜘蛛放在盒子内,次日看之,若小蜘蛛结网圆正,叫做‘得巧’。我这个‘巧’字是这么来的。”
  “原来如此。”裴如海点点头,心里却有些忧伤,眼前这个美丽机灵的潘巧云已经在他心里扎根,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那么美好,又只能那么短暂,并且充满了巨大的危险。他越是留恋越是难过,越是快乐越是绝望,越来越不知道自己何去何从。
  潘巧云也是这样。
  “师兄,你唱经这么好听,唱歌一定也不错。”潘巧云说:“你给我唱首歌呗。”
  “好吧。”裴如海清清嗓子,唱道:“小和尚下山去化斋,老和尚有交代,山下的女人是老虎,遇见了千万要躲开……”
  “不要!”潘巧云说:“唱这歌的人都出家了,你这个出家人还唱它干啥!换一首!”
  “换什么呢?”裴如海嘀咕着:“好多歌都记不清歌词。”
  “唱经是把西边的原生态音乐掺上东边的音乐元素——”潘巧云提示裴如海:“唱歌为什么不能?”
  “哦。”裴如海想了想,唱了一首根据西部音乐改成了流行曲目:“你是我的情人——像玫瑰花一样迷人!你用那红红的嘴唇,让我在午夜里尽情的销魂——”
  潘巧云和裴如海的欢歌笑语,被石秀听了个仔细。
  
  石秀听得叫的跷蹊,便跳将起来去门缝里张时,只见一个人,戴顶头巾,从黑影里,闪将出来,和头陀去了;随后便是迎儿关门。石秀瞧科到十分,恨道:“哥哥如此豪杰,讨了这个淫妇!倒被这婆娘瞒过了,做成这等勾当!”
  《水浒传》第四十四回
  
  曾有不少人分析,石秀对潘巧云心怀暗恋情愫。
  《水浒传》中,潘巧云出场时,通过石秀的视角,有一段细致的描写:
  
  黑鬒鬒鬓儿,细弯弯眉儿,光溜溜眼儿,香喷喷口儿,直隆隆鼻儿,红乳乳腮儿,粉莹莹脸儿,轻嬝嬝身儿,玉纤纤手儿,一捻捻腰儿,软脓脓肚儿,翘尖尖脚儿,花簇簇鞋儿,肉奶奶胸儿,白生生腿儿。更有一件窄湫湫、紧搊搊、红鲜鲜、黑稠稠,正不知是什么东西。
  《水浒传》第四十三回
  
  从这段描写中,不难看出,石秀的目光像一段充满欲望的窥探,跟性骚扰差不多。施蛰存的小说《石秀》里,更是将石秀初见潘巧云后的心里刻画得淋漓尽致:
  
  石秀分明记得,那个时候,真是窘乱得不知如何是好,自己是从来没有和这样的美妇人面交话过,要不是杨雄接下话去,救了急,真个不知要显出怎样的村蠢相来呢。想着这样的情形,虽然是在幽暗的帐子里,石秀也自觉得脸上一阵的臊热起来,心头也不知怎的像有小鹿儿在内乱撞了。想想自己年纪又轻,又练就得一副好身手,脸蛋儿又生得不算不俊俏,却是这样披风带雪的流落在这个举目无亲的蓟州城里干那低微的买柴勾当,生活上的苦难已是今日不保明日,哪里还能够容许他有如恋爱之类的妄想;而杨雄呢,虽说他是个慷爽的英雄,可是也未必便有什么了不得的处所,却是在这个蓟州城里,便要算到数一数二的人物,而且尤其要叫人短气的,却是如他这样的一尊黄皮胖大汉,却搂着恁地一个国色天香的赛西施在家里,正是天下最不平的事情。那石秀愈想愈闷,不觉的莽莽苍苍地叹了一口浩气。
  《石秀》施蛰存
  
  暗恋潘巧云的石秀,由于杨雄的存在,只好断了自己初开的情窦。毕竟,杨雄是他的结拜兄长,以清白为准则的石秀决不敢横插一脚,就只能将这份感情“压心底,压心底成为小秘密”,不在放荡中变坏,就在压抑中变态,石秀就是这样开始变态的,就像《阳光灿烂的日子》中的马小军,最初暗恋的米兰成了自己伙伴的女朋友,心理失衡后,对待米兰的态度极端而又残忍。
  发现潘巧云和裴如海的奸情后,石秀心里想的是“我几番见那婆娘常常的只顾对我说些风话,我只以亲嫂嫂一般相待。原来这婆娘倒不是个良人。”其实潘巧云最初对石秀好,不过是因为像对亲小叔子那样,《水浒传》中并没有任何潘巧云想勾引石秀的举止,只不过因为潘巧云看上了裴如海,石秀就把潘巧云良善的心当成了驴肝肺。
  在捉奸态度上,石秀比杨雄还要积极。杨雄第一次听石秀说起此事,石秀的态度就是“似这等淫妇,要他何用!”,杨雄也不过是“大怒”,说“这贱人怎敢如此!”
  也许杨雄心想,本来和潘巧云就是半路夫妻,不过是一顶绿帽子的事,把潘巧云骂上几句,把裴如海打上一顿,大不了一封休书结束这段婚姻。没有必要再做更多追究。
  杨雄不追究,石秀不同意。石秀一生气,后果很严重。
  在石秀的策划之下,翠屏山血案发生了。
  
  杨雄道:“兄弟,你与我拔了这贱人的头面,剥了衣裳,然后我自伏侍他!”石秀便把妇人头面首饰衣服都剥了。
  《水浒传》第四十五回
  
  石秀亲手剥掉了潘巧云的衣服,那个令他想入非非的身体终于一丝不挂地展现在面前,这一刻:凌乱的是“黑鬒鬒鬓儿”;紧锁的是“细弯弯眉儿”;流泪的是“光溜溜眼儿”……
  石秀亲眼看着自己暗恋的女人被杨雄“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这一刻:裂开的是“轻嬝嬝身儿”;垂下的是“玉纤纤手儿”;“流血的是“一捻捻腰儿”;豁口的是“软脓脓肚儿”……
  让石秀欲火中烧的“肉奶奶胸儿”和“白生生腿儿”,成了半片(反)剃了毛的猪肉,吊在翠屏山的枯树上,和挂在石秀曾为潘家经营的肉铺的铁钩子上的猪肉一样。
  
  公元1117年十一月中旬的一天,蓟州东门外二十里的翠屏山一片萧瑟,青草枯了,白杨树的叶子落了。两名轿夫在半山腰等待他们的雇主许愿归来:
  
  等到红日平西,不见三个下来;分付了,又不敢上去;挨不过了,不免信步寻上山来。只见一群老鸦成团打块在古墓上。
  《水浒传》第四十四回
  
  “操他娘!”一名轿夫对另一名轿夫说:“这是啥年头,连鸟都这么鸟的打架!”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吃得啥食啊这是。”他们两个人凑上前,大吃一惊,乌鸦们正在撕扯一条血乎乎的肠子。
  是潘巧云的肠子。曾经是一片柔肠。
  如今,枯藤老树昏鸦,断肠人在天涯。
  
  公元1117年,翠屏山血案前,风尘仆仆的宋江就上了梁山,还带着二十七名新来的头领一同入伙。从此,中国就有了两个人的王朝,一个叫赵宋,一个叫晁宋。
  从此,梁山已不再是晁天王等十一人的梁山,渐渐变成宋江等一百零八人的梁山。从公元1117年开始,梁山人数开始剧烈通货膨胀,传统的打家劫舍无法供应头领们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大秤分金银的理想生活,能够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就是发动大规模的侵略战争。正好这时,新上山的杨雄和石秀给他们带来了一个最佳导火索——时迁偷了祝家庄的报晓鸡被抓。
  战争的借口总是五花八门,为救偷鸡贼而兴师动众,这是头一回。
  于是,荡平祝家庄事不宜迟。
  鬼子们,进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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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3 08:07:21 | 只看该作者
 (三)拼命三郎和狮子座的女人
  
  年少的时候,曾有人讲过一个故事。故事中的一个年轻人出去闯荡,漂流到某个遥远荒岛上,荒岛上有一种树木,散发着特别好闻的香味。于是,年轻人采伐了很多树木带走。在回家路上的一个小镇,他没有了盘缠,就把树木拿到集市上去卖,当地人对这种散发香味的树木并没有特别的兴趣,没有人光顾这个年轻人的买卖。无奈之下,年轻人把树木砍成一段一段的柴火,卖给当地人。他卖光了所有的树木才攒够了回家的钱,临走的时候,留了一小块木头当作纪念。回到家后,父亲看到了那一小块木头,感叹说:“孩子,这是名贵的檀香木,仅仅这一小块,就比你卖柴火全部所得贵上百倍。”年轻人微笑着说:“我并不后悔,因为在那个时候,如果不卖,我就会饿死。”
  给我讲这个故事的人,是想告诉我:“人即便有再大的才华,在他没被发现的时候,完全可以把自己的才华当作柴火卖,聊以糊口。”
  这些年来,每每回想起自己年少轻狂的从前,我都会想起这个故事。这些年来,每当我为了生活,写许多言不由衷的文字,我总会想起公元1117年的石秀,他一个人挑着一担柴,缓缓走过蓟州长街的样子。
  
  祖籍金陵的石秀“自小学得些拳棒在身,一生执意,路见不平,便要去相助”,因此有了“拼命三郎”的绰号。那一年,石秀“随叔父来外乡贩卖羊马,不想叔父半途亡故,消折了本钱,还乡不得,流落在此蓟州,卖柴度日。”
  同样是做生意赔了本,燕顺跑到清风山当了打家劫舍的老大,石秀却自力更生,靠卖柴填饱肚皮。人和人品质的差别,挺大。
  同样是去祝家庄探路,扮成法师的杨林上来就被人捉了,剥得赤条条的,石秀却刺探到可靠的消息,在最关键的时候挽救了梁山主力兵马。人和人能力的差别,挺大。
  同样是劫法场,同样是跳楼,李逵光知道“大吼一声”,从半空中跳将下来砍人,如果不是碰巧现场正好有别人配合,别说救人,连自身都难保;单打独斗的石秀却大喊 “梁山泊好汉全伙在此!”,吓得很多官兵不战自退。人和人胆识的差别,也挺大。
  
  就是这样一个智勇双全的石秀,也一度沦落到卖柴为生。遇到雨季,他的心情也和柴火一起渐渐发霉。
  潮湿难耐的生活中,石秀的聪明变成狡黠,坦荡的胸怀变成敏感的神经。
  在潘公的肉铺打工时,出去买猪,回来发现“店门不开”,并且“肉店砧头也都收过了。刀仗家伙亦藏过了”,马上就联想到可能是因为自己做了几身新衣服,被老板怀疑贪污。马上“收拾了包裹,行李,细细写了一本清账。”
  
  潘公已安排下些素酒食,请石秀坐定酒。潘公道:“叔叔,远出劳心,自赶猪来辛苦。”石秀道:“丈人,礼当。且收过了这本明白账目。若上面有半点私心,天地诛灭!”潘公道:“叔叔,何故出此言?并不曾有个甚事。”石秀道:“小人离乡五七年了,今欲要回家去走一遭,特地交还账目。今晚辞了哥哥,明早便行。”
  《水浒传》第四十四回
  
  发现潘巧云和裴如海的奸情后,石秀告诉了杨雄,并叮嘱杨雄暂时先不要告诉潘巧云,等捉奸在床在说。谁知杨雄酒醉后说漏了嘴,潘巧云马上对石秀反咬一口。石秀看到被杨雄砸过的肉铺,马上就能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却不做任何辩解:
  
  石秀天明正将了肉出来门前开店,只见肉案并柜子都拆翻了。石秀是个乖觉的人,如何不省得,笑道:“是了,因杨雄醉后出言,走透了消息,倒被这婆娘使个见识撺掇,定反说我无礼,教他丈夫收了肉店。我若和他分辩,教杨雄出丑。我且退一步了,别作计较。”
  《水浒传》第四十四回
  
  临走的时候,还不忘把账目向潘公交代清楚:
  
  石秀提了包裹,跨了解腕尖刀,来辞潘公,道:“小人在宅上打搅了许多时;今日哥哥既是收了铺面,小人告回。账目已自明明白白,并无分文来去。如有丝毫昧心,天诛地灭!”
  《水浒传》第四十四回
  
  对一个底层人来说,清清白白是最重要的。我有个朋友在一篇散文中追忆他的父亲,一个从“文革”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一直在大队和村办、乡办企业当会计的人,他到死都保存着各种不同时期的账本,生怕哪一天所谓的上级会来查账。
  因为看不惯不清不白的事,石秀才会把潘巧云和裴如海的事告诉杨雄;因为要讨自己一个清白,石秀不惜以亡命天涯为代价,杀了裴如海,又让杨雄亲手杀了潘巧云。
  也许,这件事情,石秀不应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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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3 08:06:39 | 只看该作者
(二)天灾人祸逃不过
  
  公元1117年,天灾不断。五月,东京下了一场大雨,整整两个时辰,拳头大的冰雹砸漏了许多百姓家简陋的屋顶。据《皇朝编年纲目备要》记载,在这场雨刚刚开始下的时候,有两条大鱼落在殿中书省厅事屋上。七月,熙河、环庆,泾原地震,多处城墙房舍坍塌,“居民压死者甚众”。
  当然,这样的事情,官方往往并没有一个较为详细的统计数字,或许,死在这一年的冰雹和地震里的人,根本就不算什么。因为,另一个数字更让人触目惊心:这一年黄河决口,一次就淹死了上百万人。
  朱熹在《通鉴纲目》中指出:有史以来黄河大决共16次,其中五代短短的半个世纪内,就占了9次,至北宋尤甚。公元1048年黄河决于今河南濮阳,从此黄河进入到一个变迁紊乱的时代,这是文字记载以来黄河第三次巨大改道,并由此结束了黄河安流800年的局面。公元1117年,黄河堤溃决,一次淹死上百万人……
  
  公元1117年,侍御史黄葆光上奏说:“今之所以致阴阳之变者,盖陛下恭俭敦朴以先天下,而蔡京侈大过甚……”
  “恁说的啥?俺听不清亮。”赵佶心里清楚得很,所谓“侈大”,也没蔡京多少事,这样的上奏主要还是针对自己来的,他不想听,所以就当听不见。既然可以当听不见,该干什么自然还是要干。
  该修的还是要修:修神保观,修万岁山。
  该信的还是信:继续发扬道家文化,让他最推崇的道士林灵素开坛讲道经,自己亲临上清宝箓宫,坐在一旁用布幔围起来的帷幄中听,还命令命士庶都要过来听讲。据说林灵素讲的东西学术性不强,有许多胡编瞎吹的成分,还时不时夹入一些滑稽庸俗之语,以至上下哄笑,全失君臣之礼。不过,这种荒唐的讲坛如果搁到传媒发达的年代,录成电视节目,倒是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视率。
  该用的还是用:让童贯进枢密院;让蔡京五天上一次朝,及时汇报工作。历史上的高俅,也是在这一年官拜太尉,成为武臣阶官之首的,比《水浒传》描述晚了五年。
  
  公元1117年是政和年号的最后一年,紧接着,宋徽宗就把年号改成了重和,又改成了宣和。
  曾有人做过一个有趣的统计,中国历史中,凡是与数字七相关的年份,都显得特殊、奇怪和血腥:
  第一个封建王朝的皇帝秦始皇,在位三十七年。
  汉高祖刘邦在公元前207年前后,清洗前及旧部人员多达二十万人之多。
  三国时代,吴国的最后一个皇帝在公元277年即位;西晋结束是在公元317年,最后一个皇帝晋帝继位于公元307年,只在位7年。南朝最后一个皇帝顺帝继位于公元477年;梁国灭亡是公元557年;北周立国是公元557年;北齐灭亡577年;陈国后主在位4年后改年号为祯明,这年是公元587年;隋朝最后一个皇帝继位是公元617年;李世民玄武门之变是在公元627年;唐朝的灭亡是公元907年。
  后梁建国于公元907年,后晋灭亡于公元947年。
  北宋结束于公元1127年,国史为167年。
  
  有一个古老的酒令流传至今,一桌人轮着说数字,凡是说到七或七的倍数就要跳过,否则便要罚酒。
  酒令仅仅是酒令,熟练了,自然就能避过去,避不过去的是天灾,还有人祸。
  公元1117年,光是山东青州一地,就有三个极其猖狂的土匪窝:
  
  那青州地面所管下有三座恶山:第一便是清风山,第二便是二龙山,第三便是桃花山。这三处都是强人草寇出没的去处。
  《水浒传》第三十二回
  
  作为一名普通百姓,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日子过得是多么残酷。更残酷的是,那些拿他们的银子大口吃肉、抢他们的女儿做压寨夫人、挖他们的心肝做醒酒汤的山大王,原本也和他们一样,也是普通百姓。
  拿清风山的这三个人来说:燕顺“原是贩羊马客人出身,因为消折了本钱,流落在绿林里打劫。”王英“原是车家出身,为因半路上见财起意,就势劫了客人,事发到官,越狱走了。”郑天寿“原是打银为生,因他自小好习枪棒,流落在江湖上。”
  他们原本的职业不过是小贩、车家或手工艺人,生活在社会食物链的底层。不过,和普通小贩、车家或手工艺人比起来,他们又多了一些别的特长,这些特长是:习了多年的抢棒、拦路抢劫的胆量、杀人越货的心肠。
  有了这些特长,他们便不甘受人宰割,受人欺凌;恰恰相反,一旦具备这些特长,他们马上就颠倒过来,去宰割别人,欺凌别人,甚至直接吃掉别人。
  人并不是逼得没办法才吃人的,也并不一定非要偷着吃人、瞒着吃人,只要有了吃人的条件,人马上就会吃人,理直气壮地吃人,毫无顾忌地吃人,为吃人而吃人。在吃人的过程中找到吃人的乐趣,在咀嚼人肉的同时总结吃人的经验:
  
  当下三个头领坐下,王矮虎便道:“孩儿们,快动手取下这牛子心肝,造三分醒酒酸辣汤来。”只见一个小喽啰掇一大铜盆水来放在宋江面前;又一个小喽啰卷起袖子,手中明晃晃拿用一把剜心尖刀。那个掇水的小喽啰便把双手泼起水来浇那宋江心窝里。原来但凡人心都是热血裹著,把这冷水泼散了热血,取出心肝来时,便脆了好吃。
  《水浒传》第三十一回
  
  人吃人的事情一向如此,人吃人的历史从古至今。上世纪的“文革”中,在广西一些地方,甚至掀起过群众性的吃人狂潮,他们吃人的技术比起王英、燕顺来,有了更好用的技巧:譬如活人开膛,只须在软肋下用刀拉一“人”字形口子,用脚往肚子上一踩,(如受害者是绑在树上,则用膝盖往肚子上一顶——)心与肚便豁然而出。为首者割心、肝、生殖器而去,余下的任人分割。伴随着吃人的场面,是浩浩荡荡的革命口号,盛大而雄壮的阶级队伍。据说,有的村庄还别具特色:将人肉与猪肉切作大小相同的块儿煮熟,将大锅置于视线之上,村人每人过来一块。 
  鲁迅的《狂人日记》是有前后眼的:“吃人的人,什么事做不出;他们会吃我,也会吃你,一伙里面,也会自吃。”
  
  如果宋江不是大名鼎鼎的“山东及时雨”,他早就在公元1117年被吃了。即使运气不错,没能被吃,宋江的眼睛也注定看不见公元1118年的阳光。
  下面,我们试着来玩一个以宋江在公元1117年的经历为背景的RPG角色扮演游戏。
  首先声明,这是一个程序非常变态的游戏,除非在一开始就选择宋江这个人物来闯关,否则每一关都至少要死上一次:
  
  第一关,清风山,几十个喽啰的刀枪棍棒下,你被俘,绑上山,让人活活剖开胸膛。
  GAME OVER。
  插播动画:燕顺、王英、郑天寿三个BOSS狂笑。燕顺用袖子抹着嘴上的油,说:“这牛子的肉,可真好吃啊!”郑天寿接着说:“价格便宜量又足!”然后,王英拍着鼓鼓的肚皮,说:“想吃牛子软包装,清风山上找大王!”
  不过,如果你选择的角色是宋江,在这里可以亮出自己的绝招,这个绝招类似于“超级马里奥”里的五角星,亮出来,就无敌了。
  宋江的绝招就是他的名字。
  
  宋江叹口气道:“可惜宋江死在这里!”
  燕顺亲耳听得“宋江”两字,便喝住小喽罗道:“且不要泼水。”燕顺问道:“他那厮说甚么‘宋江?’”小喽罗答道:“这厮口里说道:‘可惜宋江死在这里。 ’”燕顺便起身来问道:“兀那汉子,你认得宋江?”宋江道:“只我便是宋江。”燕顺走近跟前,又问道:“你是那里的宋江?”宋江答道:“我是济州郓城县做押司的宋江。”燕顺嚷道:“你莫不是山东及时雨宋公明,杀了阎婆惜,逃出在江湖上的宋江?”宋江道:“你怎得知?我正是宋三郎宋江。”燕顺吃了一惊,便夺过小喽罗手内尖刀,把麻索都割断了。便把自己身上披的枣红绛丝衲袄脱下来,裹在宋江身上,便抱在中间虎皮交椅上,便叫王矮虎、郑天寿快下来。三人纳头便拜。
  《水浒传》第三十一回
  
  游戏进入第二关,发配江州,揭阳岭的酒店,你被店主李立用**药麻翻,绑到人肉作坊的剥人凳上杀死。
  GAME OVER。
  插播动画:本关BOSS——催命判官李立站在剥人凳边,对着镜头说:“很多牌子的**药,看上去花哨,不好使,我这里的,保真!真**药,想剥就剥!”
  当然,如果你选的角色是宋江,这一关马上可以顺利度过。因为此处,要插播另外一段动画:
  
  解开文书袋来,看了差批,众人只叫得“惭愧。”那大汉便道:“天使令我今日上岭来!早是不曾动!争些儿误了我哥哥性命!”那大汉便叫那人:“快讨解药来,先救起我哥哥。”解开文书袋来,看了差批,众人只叫得“惭愧。”那大汉便道:“天使令我今日上岭来!早是不曾动!争些儿误了我哥哥性命!”那大汉便叫那人:“快讨解药来,先救起我哥哥。”
  《水浒传》第三十五回
  
  第三关,在揭阳镇,碰上了凶恶的BOSS——穆家兄弟,差点要把你“捆做一块抛在江里”溺死。
  GAME OVER。
  插播动画:穆春得意地说:“整个揭阳镇都是我们穆家的,敢在这里和我们过不去,就是自寻死路!穆弘更是牛气冲天,信心十足地对穆春说:“做地头蛇,我们也要做最大的!”
  不过,如果你游戏技术出色,这一关也并不一定非要用宋江,可以迅速奔跑逃命。记住,这一关逃命的攻略是从墙上挖洞:
  
  两个公人都道:“说得是。事不宜迟,及早快走!”宋江道:“我们休从门前出去,掇开屋后一堵子墙出去罢。”两个公人挑了包里,宋江自提了行枷,便从房里挖开屋后一堵壁子。三个人便趁星光之下望林木深处小路上只顾走。
  正是“慌不择路。”走了一个更次,望见前面满目芦花,一派大江,滔滔滚滚,正来到浔阳江边。
  《水浒传》第三十六回
  
  从这里进入游戏的第四关:浔阳江。这一关的BOSS是船火儿张横,你必死无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选择一种死法:要不吃“板刀面”:被一刀砍到江里砍死;要不吃“馄饨”:自己脱了衣服跳到水里淹死。
  GAME OVER。
  插播动画:张横挥舞着手中的板刀,说:“洗洗更健康!”
  当然,如果你选的角色是宋江,这一关马上可以在另外一段动画中度过:
  
  船上那大汉道:“咄!莫不是我哥哥宋公明?”宋江听得声音熟,便舱里叫道:“船上好汉是谁?救宋江则个!”那大汉失惊道:“真个是我哥哥!早不做出来!”
  《水浒传》第三十六回
  
  进入最后一关,也是最难通过的一关,在江州,你因酒后胡乱写了几句诗,被人揪住把柄,以谋反罪抓起来处死。
  GAME OVER。
  这时候,游戏的主题音乐响起:死了只能挨!不挨上一刀不痛快!脑袋没掉心不在!成了别人下酒菜……”
  
  能勉强把这个游戏通关的,只有幸运的宋江。及时雨的绰号是让他在江湖上闪闪发光的护身符,一次次在他最需要的时候降下甘霖。
  及时雨只能滋润自身,众生谁来普度?
  续多少命,才能将这个游戏通关?
  游戏中的人物可以有几条命,人的生命却只有一次,不知道有多少赵宋王朝的子民,GAME刚开始,就OVER了。
  通过试玩这个穷极难度的游戏,我们发现,在公元1117年,作为一名普通百姓,生命随时都有非正常OVER的可能。除非,你不出城,不上坟,不犯法,不跑路,不渡河,不旅游,不在酒店吃饭,不卖艺,也不给卖艺的银子……
  最好,连家门也不要出,否则说不定从哪里就蹦下来个李逵那样的杀人狂,劈头给你一板斧,你的脑袋在地上转半天,也看不出是谁砍的,顶多能感到一阵让人眼黑的旋风:
  
  这黑大汉直杀到江边来,身上血溅满身,兀自在江边杀人。晁盖便挺朴刀,叫道:“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那汉那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
  《水浒传》第三十九回
  
  公元1117年,《皇朝编年纲目备要》记载:“有星如月,徐徐南行”。据说这是中国比较早的关于UFO的记录。假如这颗月亮般大小的星星真是外星人飞行器的话,里面的高智慧生物看到那些天灾人祸不断的人类社会,看到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的一群黄皮肤的百姓,他们也许会说:“咱还是回火星吧,地球很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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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3 08:06:13 | 只看该作者
第六章 1117年
 
(一)鳌山的美丽和虚弱
  
  对赵宋王朝的全体子民来说,正月十五是他们一年里最期盼的日子,这一天他们早早就在家门口扎好灯棚,等天一擦黑,就把准备好的花灯点着。这一天人们提前吃过晚饭,漫步到大街上,在灯火通明的城市里狂欢至子夜。按照宋徽宗赵佶所信奉的道教里的说法,这一天是三官大帝中的上元天官火官的生日,因此这个狂欢节被称之为上元。
  每年一度的上元节,形成狂欢的惯例,是从赵匡胤当皇帝时开始。那是公元967年,刚刚削平二李、讨定荆湘的宋太祖以年丰米贱无边事为由,特诏开封府在上元节时,更放十八、十九两夜,宜纵市民行乐。
  发展到宋徽宗这里,欢乐的节日气氛几乎到了沸点。
  
  正月十五日元宵,大内前自岁前冬至后,开封府绞缚山棚,立木正对宣德楼,游人已集御街两廊下。奇术异能,歌舞百戏,鳞鳞相切,乐声嘈杂十馀里,击丸蹴踘,踏索上竿。赵野人,倒吃冷淘。张九哥,吞铁剑。李外宁,药法傀儡。小健儿,吐五色水、旋烧泥丸子。大特落,灰药。榾柮儿,杂剧。温大头、小曹,嵇琴。党千,箫管。孙四,烧炼药方。王十二,作剧术。邹遇、田地广,杂扮。苏十、孟宣,筑球。尹常卖,《五代史》。刘百禽,蚁。杨文秀,鼓笛。更有猴呈百戏,鱼跳刀门,使唤蜂蝶,追呼蝼蚁。其馀卖药、卖卦,沙书地谜,奇巧百端,日新耳目
  《东京梦华录》
  
  这一天,东京的百姓可以在大街上看到倒吃冷淘的赵野人,还能看到生吞铁剑的张九哥,这些大腕平日都难得一见。比如李外宁,在当时非常有名,他是放药法傀儡的。所谓药法傀儡,就是一种技术含量比较高的烟花,制作方法是把纸人折叠好,放到花炮里,放的人点燃引线,花炮将纸人射向空中,纸人在空中旋转燃烧,翩翩而舞。
  看热闹的百姓们也可以自己放简单好玩的烟花,比如说“地老鼠”,是利用火药燃烧时产生的气体向外喷射时产生的反推力围绕一个轴心旋转的原理,不但可以喷火,还可以满地乱窜,甚至向上飞旋。作为一种有创意的烟火品种,“地老鼠”不但流传到了现在,还在18世纪传到了西方。我小时候,每年正月十五,还经常买这种烟花,价格相当便宜,一毛钱四个,名字改成了“钻天猴”。
  上元节最独特的庆祝方式,还是各种不同的花灯:坐车灯、衮球灯、马骑灯、火铁灯、字灯、球灯……这些在那个晚上同时亮起的花灯,标点着赵宋王朝一度的富丽堂皇。
  多年以后,南宋官员刘昌诗回忆起东京上元节,写诗感叹:
  
  紫禁烟光一万重,五门金碧射晴空。
  梨园羯鼓三千面,陆海鳌山十二峰。
  
  诗中的鳌山指得用无数彩灯扎架而成的花灯中的“巨无霸”。据《大宋宣和遗事》描述,东京的鳌山通常是从冬至日下午开始扎缚,直到上元节才扎好,通过这么长的周期,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把鳌山扎得“高一十六丈,阔三百六十步,中间有两根鳌柱,长二十四丈,两下用金龙缠柱,每个龙口里点一盏灯,谓之‘双龙衔照’。”
  
  公元1117年,雄伟瑰丽的鳌山并非只有住在天子脚下的东京人才有眼福一睹,这一年正月十五的晚上,宋江在清风寨就见到了鳌山。
  
  且说这清风寨镇上居民商量放灯一事,准备庆赏元宵,科敛钱物,去土地大王庙前扎缚起一座小鳌山,上面结彩悬花,张挂五七百碗花灯。
  《水浒传》第三十二回
  
  清风寨只是一个位处青州三岔路口的小镇,到了上元佳节,“虽然比不得京师,只此也是人间天上”。 家家门前悬挂花灯,“灯上画着许多故事,也有剪彩飞白牡丹花灯并芙蓉、荷花,异样灯火。”当然,最让宋江赞叹的,还是他看到的鳌山:
  
  山石穿双龙戏水,云霞映独鹤朝天。金莲灯,玉梅灯,晃一片琉璃;荷花灯,芙蓉灯,散千团锦绣。银蛾斗采,双双随绣带香球;雪柳争辉,缕缕拂华幡翠幕。村歌社鼓,花灯影里竞喧阗;织女蚕奴,画烛光中同赏玩。虽无佳丽风流曲,尽贺丰登大有年。
  《水浒传》第三十二回
  
  连偏居一隅的清风寨都有这样的鳌山,可以推断当时中国所有的城市在上元这一夜都有鳌山伫立,人海起伏。据记载,成都一地这一夜光灯油就要耗五千斤。元祐年间,负责守东兴的蔡京为了张灯,竟动用了城库贮油,这种违背法制的做法遭到了转运使的弹劾。
  转运使去掌国政的吕大防那里告状:“蔡京把城库里贮备的油全他M_D点花灯了,你得给个说法!”
  “你要什么说法?”吕大防不以为然地反问转运使:“你要什么说法?”
  转运使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
  “不就是点油吗?”吕大防说:“不就是为了点花灯吗?有什么呢?”
  “可那是国家资产啊,以备不时之需的油,全点灯了,用啥?”转运使的脾气也很倔。
  “点花灯,也是为了突出祥和的节日气氛,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嘛。”吕大防开导转运使说:“不能光顾物质文明,也要抓精神文明嘛!”
  
  在赵宋王朝的精神文明中,上元节的鳌山可以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程。
  传说中,鳌山是海上的巨龟背负的神山。事实上,没有人见过这么大的巨龟,可几乎所有当时的人,都见过海市蜃楼一样华美的鳌山。在赵宋王朝龟壳般的版图上,每年都有无数的纸糊的鳌山拔地而起,林立在整个国家狂欢的日子里。
  鳌山的明亮,因为空虚。鳌山的雄健,掩饰不住其本质的虚弱。在纸和竹子的里面,是一触即发的火烛。巨大鳌山随时都有被烧成纸灰的危险,到那时,鳌山就成了北宋的花圈。
  公元1117年,离北宋亡国还有整十年,在很多很多年以后,我们已经不记得鳌山的美丽,却无法忘却大汉民族在1127年的那次溃败所带来的耻辱,那次耻辱和后来的很多次耻辱一样,都应该被我们铭记。
  中国人那么早就发明了指南针和火药,却被外国人用军舰和大炮打得无法招架。
  “靖康耻,忧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公元1127年,岳飞十四岁,在他后来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后,南宋的临安甚至比东京还要繁华。东京的宣德楼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临安的宣德门。据《武林旧事》记载,宣德门的鳌山“如祥云五色,荧煌旋转,照耀天地”。
  当鳌山的灯火熄灭,当上元的狂欢散场,微服出宫的皇帝回到金銮殿,回味着李师师的缠绵,品尝几口从南方运来的橄榄和龙眼。那些酒醉的百姓也已醒来,各自沿着一片狼藉回家,等待着他们的,是又一年的青黄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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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23:51:29 | 只看该作者
 (三) 十一人的联欢
  
  公元1116年结束前,梁山山寨举行了一次大型联欢晚会,十一名头领和近千名喽啰一起辞旧迎新。
  出席这次联欢晚会的头领有:晁盖、吴用、公孙胜、林冲、刘唐、阮小二、阮小五、阮小七、杜迁、宋万、朱贵。
  主持人吴用先是抒了一段情:“太阳经过三百六十五个日出日落,月亮经过十二轮阴晴圆缺,1116年就这样过去了!过去的一年是快乐的一年,是有意义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们在晁盖哥哥的正确领导下,稳步发展,积攒下了吃不下的粮食,杀不完的牛马,喝不空的美酒,分不掉的金银!下面,我们请晁盖哥哥发言!”
  “各位兄弟。”晁盖拱手说:“自去年打倒王伦之后,梁山的建设已经步入正轨,1116年虽然没有增加新的头领入伙,但人均GTP指数有了显著提高,兄弟们的生活水平有了良好改善,在新的一年即将来临之际,让我们齐心协力,为梁山的富强进一步奋斗!”
  经久不息的掌声中,联欢正式开始了。晚会中不乏精彩的节目:阮氏三兄弟的演唱组合齐唱了一曲原生态味道十足的《渔家傲》;杜迁、宋万这对老搭档合说的对口相声《我是黑社会》引了一阵阵笑声;公孙胜现场的魔术表演让人大开眼界;压轴的,是朱贵和刘唐表演的小品《黑店》,好多人都笑得肚子疼。
  “你这可是黑店?”扮演客人的刘唐问。
  “是啊,没点灯能不黑吗?”扮演店小二的朱贵说。
  “为何用人肉煎油点灯?”刘唐一拍桌子。
  “看您的头发就知道您是老外,一点也不了解我们的国情。”朱贵说:“猪肉都涨价了!”
  只有林冲,自始至终没有笑,他本想唱一首《娘子》,被审查节目的吴用给枪毙了,吴用说:“林教头,你吐字不清,不在调上。”
  晁盖点点头:“要唱,还是得唱主旋律!”
  晚会进行过程中,二龙山的鲁智深派人送来贺信,他携杨志以及新上山的武松遥祝晚会圆满成功,同时献上美酒两桶,说是这是二头领杨志的意思,保证酒里没有**药。同时,少华山的史进、桃花山的李忠、清风山的燕顺也都派人前来祝贺。
  晚会结束后的酒会上,所有的人都喝醉了。
  
  喽啰乙大醉后,在聚义堂外面的一块石头旁,对喽啰甲说:“我悲观厌世了。”
  “M_D个逼,你厌个屁世。”喽啰甲说:“我早就厌过了。”
  “今年皇上大赦天下,我过去犯那点罪根本就没事了。”喽啰乙说:“我,我多想回楚丘县,继续卖我的烧牛肉,那,那种日子,多,多好。”
  “那你就偷偷回去呗。”喽啰甲说:“反正我回不去,就是免了我的罪,我毕竟强奸过那个地主的丫环,这是事实,无法改变,M_D个逼,我回去那地主肯定把我的腿打折。”
  “我,我也回不去。”喽啰乙说:“我托了一个当细作的兄弟打听,他,他说我在梁山当强盗的事县里都知道,别的罪能赦,这罪赦不了,回去就杀头,操,操他娘!”
  “那你就在山上混呗,你跟林教头关系也不错,跟着他挺好,不像我,到现在还负责引渡,成天家藏芦苇丛里,夏天被虫子咬,冬天冻成雪人。”
  “林,林教头,他的娘子死得好惨。”喽啰乙吐着舌头说:“我去年被派去东京接林娘子,没,没接成,上,上吊了。”
  “你去了东京?是去年林教头杀了王伦之后吧,多好,还能借出差旅游。”喽啰甲说。
  “林,林教头这一杀王伦,我当初那些烧牛肉就他M_D白送了。”喽啰乙说:“晁,晁天王不,不爱吃我做的牛肉。”
  说到这里,喽啰甲和喽啰乙都沉默了,他们沉默了很长时间,身边的石头也越来越凉,咝咝地冒着寒气。为了打破这种尴尬,喽啰甲开始给喽啰乙讲一些在公元1116年发生的天下大事,由于他长期做引渡工作,的确见多识广:“你知道吗?齐州今年升为济南府了!”
  喽啰乙摇摇头,没说话。
  “你知道吗?高永昌建立的大元国被金给灭了!高永昌被打败后,弃城而走,又被反叛的部下抓住,献于金朝了!”
  喽啰乙冷冷地看着喽啰甲,还是没有说话。
  “掺锡的铜钱不能用了!这你总该知道吧?”喽啰甲取出一枚铜钱:“就这种,已经废了!往后出去喝酒时,酒店里找这样的钱,你可别收!”
  喽啰乙机械地点点头。
  “这件事你大概会感兴趣。”喽啰甲说:“今年,大理国王段和誉派使臣来朝贡,皇上封段和誉为大理国王。”
  见喽啰乙依然一脸茫然,喽啰甲补充说:“段和誉就是段誉啊,段正淳的儿子,听说他们家的一阳指厉害得很!一指头就能点死一头牛!段和誉还会什么六脉神剑,就是用指头乱点,这儿点一下!这儿点一下!”
  为了加深喽啰乙对六脉神剑的认识,喽啰甲用手指头在喽啰乙的背上胡乱比划起来,连着戳了好半天。忽然,喽啰乙把头一探,腰一弯,身体痉挛着吐了起来,酒气冲天的秽物从石头上溅到喽啰甲的身上。
  
  公元1116年,梁山泊的强盗头领数目没有变化,每天坐在聚义厅里的,都是那十一个人,十一张脸面面相窥,十一把椅子方方正正,十一个屁股稳稳当当。他们是梁山泊的主人,他们谁也不曾料想,像公元1116年这样的日子再不会重演。很快,很快,就会有大批大批的人,带着大队大队的兵马并入梁山泊,和他们一起打家劫舍,一同大秤分金银,还要带他们一起招安。此时,后来人的马蹄声还没能从远方传来,惊醒他们小富即安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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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23:49:46 | 只看该作者
  (二)潘金莲的尸布
  
  死于公元1116年的人很多。光是在《水浒传》中,按时间顺序依次死掉的人有:武大郎、潘金莲、西门庆、王婆、押送武松的两名公人、蒋门神的两个徒弟、后槽、张都监家的两个丫环、张都监、张团练、蒋门神、张都监家的两个亲随、张都监夫人、玉兰和两个奶娘、张都监家其他人三口、道童、王道人。
  这二十五个人,有二十三个人是武松杀的。杀人地点分别在阳谷县、飞云浦、孟州城、蜈蚣岭。
  什么年代都有这样的流窜杀人犯,让人听到就害怕。记得上中学时就常听说有类似这样沿路作案的流窜作案,整个城里人心惶惶,学校连晚自习都不上了,班主任还让学生结伴而行。
  但是,我们没有害怕过武松。
  
  在公元1116年死于武松刀下的人很多,武松一个人光人头就割了六七个,连刀都割得缺了口。被武松割了头的人,有的人原本该死,有的原本不该死。最让人同情的人,也是死的最惨的人,她在被割头之前,先是被活抠出了心肝。
  
  那妇人见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胳察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四家邻舍眼都定了,只掩了脸,看他忒凶,又不敢劝,只得随顺他。
  《水浒传》第二十五回
  
  其实,在这之前,她的心早就被武松活抠了出来。
  
  假若没有武松的出现,潘金莲对婚姻和爱情早就死了心。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因不愿被大户人家纳为小妾,被迫嫁给一名有“三寸丁谷树皮”之称的侏儒,这倒也罢了。偏偏,这名侏儒又有一个英雄般高大伟岸的弟弟,偏偏,这人又闯入她本已死心的生活……
  她的心因为武松而复苏,刚刚动了一下,就被武松活抠出来,扔到了雪地里。
  那是在公元1115年的雪天,她的丈夫卖炊饼未归,家里只有她和武松两个人。屋里生有火盆,桌子上摆着烧酒,她却依然因孤独而感到寒冷无比。
  她真的不知道该怎样开口,只好让自己先喝酒。几杯酒下去,她鼓起勇气,开了口:
  
  “我听得一个闲人说道:叔叔在县前东街上养着一个唱的。敢端的有这话么?”武松道:“嫂嫂休听外人胡说。武二从来不是这等人。”妇人道:“我不信,只怕叔叔口头不似心头。”武松道:“嫂嫂不信时,只问哥哥。”那妇人道:“他晓得甚麽。晓得这等事时,不卖炊饼了。叔叔,且请一杯。”连筛了三四杯酒饮了。
  那妇人也有三杯酒落肚,哄动春心,那里按纳得住,只管把闲话来说。武松也知了四五分,自家只把头来低了。那妇人起身去烫酒。武松自在房里拿起火箸簇火。那妇人暖了一注子酒,来到房里,一只手拿着注子,一只手便去武松肩胛上只一捏,说道:“叔叔,只穿这些衣裳,不冷?”武松已自有六七分不快意,也不应他。那妇人见他不应,劈手便来夺火箸,口里道:“叔叔不会簇火,我与叔叔拨火;只要似火盆常热便好。”武松有八九分焦躁,只不做声。那妇人欲心似火,不看武松焦躁,便放了火箸,却筛一盏酒来,自呷了一口,剩了大半盏,看着武松道:“你若有心,吃我这半盏儿残酒。”武松劈手夺来,泼在地下,说道:“嫂嫂!休要恁地不识羞耻!”把手只一推,争些儿把那妇人推一交。武松睁起眼来道:“武二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嫂嫂休要这般不识廉耻!倘有些风吹草动,武二眼里认得是嫂嫂,拳头却不认得是嫂嫂!再来,休要恁地!”
  那妇人通红了脸,便掇开了杌子,口里说道:“我自作乐耍子,不直得便当真起来!好不识人敬重!”搬了盏碟自向厨下去了。武松自在房里气忿忿地。
  《水浒传》第二十三回
  
  于是,才有了后来西门庆的趁虚而入。武大郎捉奸后,即使潘金莲不毒死武大郎,也难逃被杀的命运。后来潘巧云的死就是证明。
  在武松杀嫂祭兄的前一个晚上,我设想了这样一个场景:
  
  武松在大哥的灵位前沉思。潘金莲悄无声息地走过来,说道:“你大哥今生命苦,娶了个不该娶的女人,但愿来世能过上和和美美的好日子。”
  武松铁青着脸,一声不吭。
  “我知道,你已经明白了真相。我不怕,因为你大哥在我心中早就死了。”
  武松的牙齿都快咬出了血。
  “其实有很多刹那都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如果那天你喝了那半盏酒,你就不会去那么遥远的地方,更不会有西门庆在我生命中出现,更不会……”她的声音呜咽了:“嫂子我今生命苦,爱上两个不该爱的男人,一个令我心寒,一个令我心狠……我的身家性命也葬在这二位身上了……我不过是为了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过上和和美美的日子,这有何不可?贞洁牌坊、伦理道德可以令那么多尘世中的凡夫俗子心惊胆战,包括打虎英雄,堂堂八尺男儿,竟不如一个弱女子敢爱敢恨!”
  “住口!”武松“嗖”地拔出刀来,他心头那把眼泪冻成的刀却已开始融化。
  “这又何必呢,只能表明你的软弱。”潘金莲凄然一笑。
  “我要杀了你和西门庆,为大哥报仇。”武松粗大的喉结在滚动,像是正在吞咽一颗宝石。
  “今天不是你杀我的时候,事实上你也并不愿杀我,但我一定会死在你的刀下。至于西门庆,他的武功与你差不许多,你们俩定会有一个去阴间陪我……真的,我倒希望那个人能够是你,让我不枉活一场。”
  如果这是一部电影,我希望音乐能在这时响起,用左小祖咒的那首《当我离开你的时候》:我会让你懂得什么是骄傲,你看,当人们走近你的时候,他们不知道谦卑得有些轻佻,像夏日的微风……你若是要嫁人不要嫁给我,因为我和你一样要得太多,除非你得到的又全部失去,像赤贫的石头。
  这是他们无法改变的片尾曲。
  
  打死老虎容易,打破世俗观念最难。打虎英雄武松一生都没有爱情,还不如王矮虎,豁出去不要脸了,最终抱得美人归。正所谓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武松算不上高尚,他在公元1116年学会了凶残,却没有学会卑鄙。
  卑鄙比高尚还需要天赋,北岛这句诗已经被改成了:高尚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卑鄙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书中没有写潘金莲那句被抠出心肝五脏的无头尸体是怎么埋葬的,可以想像那是一句多么恐怖的死尸,当这句尸体被盖着白布抬出武大郎家时,有没有人注意到,露在白布外面的那双小脚,是那个年代美妙绝伦的标志之一。
  
  在《**》中,直接写出潘金莲的名字因她的小脚而来:
  
  这潘金莲却是南门外潘裁的女儿,排行六姐。因他自幼生得有些姿色,缠得一双好小脚儿,所以就叫金莲。
  《**》第一回
  
  正是这双三寸金莲,成全了她和西门庆的关系:
  
  且说西门庆自在房里,便斟酒来劝那妇人;却把袖子在桌上一拂,把那双箸拂落地下。也是缘法凑巧,那双箸正落在妇人脚边。西门庆连忙蹲身下去拾,只见那妇人尖尖的一双小脚儿正翘在箸边。西门庆且不拾箸,便去那妇人绣花鞋儿上捏一把。
  《水浒传》第二十三回
  
  从潘金莲缠的这双小脚来看,这个女人在当时还是相当引领时尚的。最早关于女性缠足的可信记载,是南唐后主李煜见宫嫔窅娘纤丽擅舞,便命她“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使舞姿更婀娜轻盈。入宋以后,虽有仿效,也主要在宫中,到了宋徽宗宣和年间,才全国普及,那已经是公元1119年以后的事情了。
  《宋人轶事汇编》中说宋徽宗是李后主转世,真不是信口开河。
  据《枫窗小牍》记载,宣和年间,东京“花靴弓履,穷极金翠”,裹小脚的“瘦金莲方”也开始“自北传南”。《老学庵笔记》中说,宣和末,妇女的鞋底尖尖的,都以两色合成,名曰“错到底”,足见京师已缠足成风,连尖底绣鞋都有了流行款式。南宋文人刘过有一首《沁园春》,称小脚“似一钩新月,浅碧笼云”;生于北宋,在南宋为官的史浩写过《浣溪沙》,叹“一握钩儿能几何”。更早一些,苏轼在一首《菩萨蛮》中也曾写过:“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小脚之风从那时开始,到民国结束,多少女人要受其苦累?即便是完全废除了,这种自残身体而求美丽风潮的陋习依然在中国存在,只不过换了一些相对自愿相对更容易被大众的形式。大到隆胸整鼻,小到割双眼皮打耳朵眼,在本质上都和缠足一个道理。
  曾见到一些女孩,耳朵上一排眼,像用缝纫机在上面哒哒哒哒,过了一遍。
  
  公元1116年,马上要在赵宋王朝普及的缠足,缠断了女人的脚步,也缠住了男人的大脑。以后的王朝中,先秦的百家争鸣不再;魏晋的文人风骨不再;盛唐的开明胸怀不再,理学之潮兴起,八股之风吹来,直到公元1919年,中华文明的进步都像一个缠足的女人步履蹒跚。
  露在外面的,是“瘦、小、尖、弯、香、软”的畸形历史,掀开尸布,里面的肉体既无头,也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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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1116年
  
  
  
  公元1116年,即赵宋王朝的政和六年。《水浒传》中,这一年正月十三,阳谷县卖梨的小贩郓哥被开茶房的王婆殴打。正月二十一,潘金莲毒死了武大郎。武松在三月初九为兄报仇,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被发配孟州,路上差点成了孙二娘的包子馅。七月初,快活林的新霸主蒋门神被武松制服。八月十五,武松被张都监诬告入狱,两个月后,在发配的路上杀了押送他的公人,然后血溅鸳鸯楼。十一月上旬,武松在白虎山孔庄遇到一年多未见的宋江。十二月中旬,宋江到清风寨投靠花荣,路过清风山时,搭救了一名后来要置他以死地的女人。
  
  (一) 茶中泡乾坤
  
  公元1116年,辽国和金国的战争如火如荼。在辽军节节败退的时候,一名辽国的大官在归化州终老。
  归化州的许多百姓都参加了这场盛大的葬礼。多数人出于自发,他们深深怀念这位心底善良的老乡。死者曾是这里的一名绅士,大安年间这里遭灾,饿死的人无数,他拿出2500担谷物救济灾民。这件事情感天动地,辽国的皇帝也被其打动,赐官给他做。先是创业右班殿直,之后又累升到银青崇禄大夫、监察御史、支骑尉等,官越做越大,儿子娶了辽国皇族耶律氏,让这个家族更加显赫、富贵。
  张世卿家族的故事在地下埋藏了八百多年。八百多年里,辽国没有了,变成了金、元、明、清,又变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化州没有了,变成了宣德州、宣德府、宣府、宣化府、宣化县,又变成了张家口市宣化区;参加过葬礼的人也没有了,盛大的场面变成了流传于当地人口中的传说;血肉俱在的张世卿没有了,变成了柏木棺材中的尸灰,只有墓穴中的栩栩如生的壁画,让时光一下子倒流。
  从公元1972年到公元1993年,在宣化西北四公里的河子乡下八里村,文物工作者发掘清理了以张世卿墓为代表的十余座辽代时期的张氏家族墓,出土各种文物八百余件,壁画三百六十平方米。
  在这些壁画中,有一幅《点茶图》,画的是两个人配合正在点茶,场景惟妙惟肖,人物动作生动。有这样的图陪伴,想必爱茶张世卿在地下这八百多年也不寂寞。
  公元1116年,中国的茶文化发展到一个高潮。光是建州,一年的产茶量就不下三百万斤。因此喝茶的人遍地都是,懂茶的人各色人等都有。老家在归化州清河郡的张世卿只是其中一个,死了;《水浒传》中,在清河县开茶房的王婆也是其中一个,被剐了。
  
  《水浒传》中的茶房多了:东京这样的大都市自然有,林冲买刀时就让鲁智深“在茶房里少待”;江州那样的南方城市也有,李逵劫法场时就曾从“十字路口茶坊楼上”跳下来;边境城市渭州有,史进在里面吃“泡茶”的时候遇到了鲁达;内陆县城郓城有,宋江就经常去衙门对过的茶房喝茶;就连清风镇这样的小地方“也有几座小勾栏并茶坊酒肆”。不过书中描写最详细的还是阳谷县紫石街王婆所开的茶房。
  公元1116年之前,这个姓王的老女人死之前,她一直在阳谷县紫石街巷口经营一间茶房。茶房的规模虽然不大,但茶的品种还算丰富,至少有以下几种:
  
  1、 梅汤
  
  王婆出来道:“大官人,吃个‘梅汤’?”西门庆道:“最好,多加些酸。”王婆做了一个梅汤,双手递与西门庆。西门庆慢慢地吃了,盏托放在桌上。西门庆道:“王干娘,你这梅汤做得好,有多少在屋里?”王婆笑道:“老身做了一世媒,那讨一个在屋里。”西门庆道:“我问你梅汤,你却说做媒,差了多少?”王婆道:“老身只听的大官人问这‘媒’做得好,老身只道说做媒。”
  《水浒传》第二十三回
  
  王婆用“梅汤”一语双关,暗示西门庆自己在做媒方面的能力。梅汤究竟为何物?如何制作?《**词话注释》作者魏子云有一番解释:“北人每以酸梅配冰糖熬之,调以玫瑰、桂花等香味,加冰镇之。”
  《晒书堂笔记》也有关于梅汤的记载:卖梅汤的茶婆两手拿着铜碗互相碰击,“冷冷作声,清圆而浏亮”。如果有人要买,她就用铁锥把冰块凿碎,把碎冰放到梅汤中。
  冰镇饮料,清凉一夏。
  古时候又没有制冷设备,冰从何来?答:纯天然冰块,冬储夏用。
  这个办法并不是从宋朝才开始的,《诗经》中就有“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的记载。战国时候已经出现了用冰和白砂糖制造出的一种叫“雪条”的冷饮,供王侯享用,到了宋代中期,这种雪条换了一个沿用至今的名字——冰棒,在街头卖。
  冰棒冰棒的叫卖声在中国的城市中回荡了近千年,在炎热的夏天,是那样清脆悦耳,像忽然卷进街巷的一阵凉风,穿破聒噪的蝉鸣。只可惜,将来的孩子再也听不到了,他们的清凉被批发进了家中扳着面孔的冰箱。
  
  2、 和合汤
  
  看看天色黑了,王婆却才点上灯来,正要关门,只见西门庆又踅将来,迳去帘底下那座头上坐了,朝着武大门前只顾望。王婆道:“大官人,吃个‘和合汤’如何?”西门庆道:“最好,干娘,放甜些。”王婆点一盏和合汤,递与西门庆吃。
  《水浒传》第二十三回
  
  和合汤是那时新婚夫妇共喝的一种“泡茶”,据《西湖游览志余》载,“今婚礼祀好合,盖取和谐好合之意”,用果仁、蜜饯之类的甜食调和烹制而成。王婆用这碗和合汤继续暗示西门庆,西门庆也暗示要“放甜些”,看上去是在说茶,却各自另有用意。
  
  3、 姜茶
  
  西门庆叫道:“乾娘,点两盏茶来。”王婆笑道:“大官人,来了?连日少见。且请坐。”便浓浓的点两盏姜茶,将来放在桌上。
  《水浒传》第二十三回
  
  相对前两种茶,姜茶是一种再普通不过的饮品。是以一些姜片做佐料,加上点糖,和茶叶一起冲泡而成。这种茶用到《水浒传》中,则为王婆暗示西门庆要想成好事,需心狠手辣。
  因为,西门庆又没感冒,不需要用这个发汗。
  
  4、 宽煎叶儿茶
  
  婆子暗暗地欢喜,道:“来了!这刷子当败!”且把银两来藏了,便道:“老身看大官人有些渴,吃个‘宽煎叶儿茶’,如何?”西门庆道:“乾娘如何便猜得着?”婆子道:“有甚麽难猜。自古道:‘入门休问荣枯事,观看容颜便得知。’老身异样跷蹊作怪的事都猜得着。”西门庆道:“我有一件心上的事,乾娘猜得着时,与你五两银子。”
  《水浒传》第二十三回
  
  制作成片状的茶业被称为“叶儿茶”,王婆请西门庆“吃个宽煎叶儿茶”,这里的“宽煎”就是略煮的意思。
  
  5、 胡桃松子泡茶
  
  那婆子欢喜无限,接入房里坐下,便浓浓地点道茶,撒上些出日松子胡桃肉,递与这妇人吃了。
  《水浒传》第二十三回
  
  根据《西湖游览志余》上面的记载,胡桃松子泡茶应该属于“七家茶”的一种。“立夏之日,人家各烹新茶,配以诸色细果,馈送亲戚比邻,谓之七家茶。”
  这种茶不光是味道好,关键还很对女人的口味。
  
  《水浒传》这一回之中,王婆就点了五次不同的茶,可见她对茶是有一定研究的。不过,王婆对沏茶的这点研究,要是和另外一个人比起来,就属于老鼠尾巴上长疮——有脓也不多。
  
  “咦——恁会喝茶不恁就喝?恁会点茶不恁就点?”公元1116年赵宋王朝的皇帝赵佶正写着《大观茶论》呢,虽说一年后才正式出版,但在这一年已经写的差不多了。
  刚刚自封为上玉皇的赵佶伸出七只修长的手指头,说:“记住,点茶,要分七步。”
  
  先须搅动茶膏,渐加周拂,手轻筅重,指绕腕旋,上下透彻,如酵蘖之起面。正束星皎月,灿然而生,则茶之根本立矣。第二汤自茶面注之,周回一线。急注急上,茶面不动,击指既力,色泽惭开,珠玑磊落。三汤多置。如前击拂,渐贵轻匀,同环旋复,表里洞彻,粟文蟹眼,泛结杂起,茶之色十已得其六七。四汤尚啬。筅欲转稍宽而勿速,其清真华彩,既已焕发,云雾渐生。五汤乃可少纵,筅欲轻匀而透达。如发立未尽,则击以作之;发立已过,则拂以敛之。结浚霭,结凝雪。茶色尽矣。六汤以观立作,乳点勃结则以筅著,居缓绕拂动而已,七汤以分轻清重浊,相稀稠得中,可欲则止。乳雾汹涌,溢盏而起,周回旋而不动,谓之咬盏。宜匀其轻清浮合者饮之。
  《大观茶论》
  
  王婆教西门庆泡妞那十部和赵佶讲泡茶这七步有异曲同工之妙:第一步请潘金莲帮忙做衣服;然后进一步请潘金莲来自己家里来做;第三步等过一天,再让潘金莲来家,依然什么事都没有,让潘金莲安心再来;第四步西门庆才出现,假装偶遇;第五步当着潘金莲的面大夸西门庆,看潘金莲的反应,一旦潘金莲开口插话,则说明有戏;第六步留西门庆吃饭,如果潘金莲不是执意要走,就更进一步;第七步自己出去买菜,给西门庆和潘金莲留下单独相处的机会;第八步让潘金莲和西门庆同桌吃饭,一起坐下来,什么事都好说了;第九步喝得晕晕乎乎,假装没酒了,王婆出去买酒,让潘金莲和西门庆单独吃饭,这种时候就类似于球类比赛中所出现的赛点,再得一分,就胜了全局;最后一步西门庆假装把筷子弄掉地上,捡筷子的时候捏一下潘金莲的脚,如果潘金莲还没有反对,则大功告成。
  最终,西门庆按照这套方案,在王婆的茶房和潘金莲成了好事。
  如今,也有很多人谈恋爱也常王婆这套方案逐渐试探,步步深入,像泡茶一样泡妞。台湾当代诗人张错便深有体会:
  
  如果我是开水/你是茶叶/那么你的香郁/必须依赖我的无味/让你的干枯柔柔地/在我里面展开、舒散/让我浸润舒展你的容颜/我必须热、甚至沸/才能与你相容//我们必须隐藏/在水里相觑、相缠/一盏茶的功夫/我俩才决定成一种颜色/无论你怎样沉浮/把持不定/你终将缓缓地(噢,轻轻的)/落下、攒聚/在我最深处/那时候/你最苦的一滴泪/将是我最甘美的一口茶
  《茶的情诗》张错
  
  假如西门庆和潘金莲能读到这首诗,心中必定有一番感慨吧。可惜他们在公元1116年死于非命。
  公元1116年,一个成天和茶打交道的老太婆都能触类旁通,从泡茶悟出泡妞的经验,宋徽宗赵佶要是把自己对茶的研究用到治国上,又怎会有被俘为阶下囚的命运?要知道,令他客死异乡的金国人对茶几乎毫无研究,后来甚至禁茶。“茶饮食之余,非必用之物。比岁上下竞啜,农民尤甚,市井茶肆相属,商旅多以丝绢易茶,岁费不下百万,是以有用之物,而易无属之物也,若不禁,恐耕财弥甚。”
  这是《章宗本纪》上所记载的尚书省的建议,听了这个建议后,金帝正式下令:“命七品以上官其家方许食茶,仍不得卖及馈献;不应留者,以斤两立罪赏。”
   这样推理的话,即使王婆不死,她的茶房也注定被禁,因为过不几年,阳谷县就变成了金国的领地。汉人的茶香被金人的铁蹄踏过,四处残留着马粪的味道。
  公元1116年,是谁让一个茶香弥漫的国家危机四伏?
  “是谁啊?是谁?”公元1994年,一个愤青还在红磡体育馆高声唱着:“是谁出的题这么的难?到处全都是正确答案!”
  公元1116年,《水浒传》中的英雄大开杀戒,辽金战争屠戮不断,赵宋边境风雨飘摇。唯有那些关于茶的事情让我们回味无穷,那是岁月苦难的缝隙之中,仅存的一段清香柔软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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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婚礼只能回味
  
  宋徽宗赵佶最早听说宋江这个名字,是资政殿学士侯蒙向他提起的。
  
  宋江寇京东,蒙上书言:“江以三十六人横行齐、魏,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其才必过人。今青溪盗起,不若赦江,使讨方腊以自赎。”
  《宋史》卷三百五十一
  
  “恁是说让宋江这个鳖孙归顺朝廷,去打方腊那个鳖孙?”赵佶高兴地说:“中!中!中!恁是忠臣!恁这个主意——老美。”
  于是,赵佶派侯蒙去招安宋江,谁知道侯蒙还没走到地方,就死在了半路上。
  “招安后征方腊”的线索把历史和《水浒传》紧紧串在了一起。然而,《水浒传》中,宋江最终被皇帝赐药酒毒死了。
  宋江一生颇多曲折,公元1115年是他人生的一大转折点。在公元1115年之前,宋江还不是“寇京东”的宋江,只是“吏京东”的宋江。
  
  无论是北宋还是南宋,无论是战火未熄,还是灾荒又起,每年八月中旬的时候,总有一些热闹的日子。月夕的到来让赵宋王朝的子民自发营造出热烈的过节气氛。北宋时的东京“诸店皆卖新酒,重新结络门面彩楼”,螃蟹、石榴、梨、枣、栗纷纷上市,家家团圆赏月;南宋时的临安从八月十一就开始观看浙江潮,把数十万盏号称“一点红”的羊皮小灯笼放到江水之中,让它们像星星那样璀璨。
  公元1115年八月中旬,在山东郓城县衙门当押司的宋江好像并没有什么过节的兴致,而显得有些心事重重,一个人在衙门对过的茶房喝茶。
  “去哪里过节好呢?”宋江心想,单位事多,不好请假,回家也不合适。他在三年前就和父亲“各户另籍”了。那时候做官易,做吏难,当官的犯了法,视情节轻重,还可以先内部处分,后开除“仕籍”,本该判死刑的就成了死缓或者无期,本该判死缓或无期的成了有期或监外执行。做吏得不到这方面的照顾,一不小心还替当官的背了黑锅,连家人都会受到株连。所以他早早就和家里公开“断绝关系”,后来雷横和朱仝去缉捕他时,“断绝关系”的执凭果真派上了用场。
  
  宋太公道:“两位都头在上,我这逆子宋江,他和老汉并无干涉;前官手里已告开了他,见告的执凭在此。已与宋江三年多各户另籍,不同老汉一家过活,亦不曾回庄上来。”
  《水浒传》第二十一回
  
  公元1115年八月中旬,公务员宋江的心事很多,这些心事并不是几年来贪污受贿那点灰色收入,也不是私下帮人安排工作赚到那些红包,而是他私下放走要犯的弥天大罪。他更没有想到,自己最大的把柄会落到自己的情妇手中。本来,他有意安排一名自己认识的年轻人和情妇相好,以为可以顺水推舟地掩人耳目,没想到最终还是满足不了情妇的膨胀的欲望,在被情妇用上访来要挟他的情况下,他不再考虑自己的官场前途,将情妇一杀了之。
  类似的事情今天也有发生,我们单说宋江和闫婆惜。
  虽然宋江一直未婚,但闫婆惜的身份只能算是他的情妇,这一点毋庸置疑。闫婆惜“年方一十八岁,颇有些颜色”,和父母“三口儿因来山东投奔一个官人不着,流落在这郓城县。”
  本来有声乐专长的闫婆惜来了郓城后,“不想这里的人不喜风流宴乐,因此不能过活”,加上父亲“害时疫死了”,家里没钱办丧事,喜欢学雷锋的宋江就资助了几两银子给她。闫婆惜她妈见宋江出手阔绰,在郓城有权有势,又发现“他下处没娘子”,便托王婆做媒。
  
  宋江初时不肯;怎当这婆子撮合山的嘴撺掇,宋江依允了,就在县西巷内讨了一楼房,置办些家伙什物,安顿了阎婆惜娘儿两个在那里居住。没半月之间,打扮得阎婆惜满头珠翠,遍体绫罗。又过了几日,连那婆子也有若干头面衣服。端的养的婆惜丰衣足食!初时,宋江夜夜与婆惜一处歇卧,向后渐渐来得慢了。
  《水浒传》第十九回
  那时候虽然没有诸如“公务员严禁包养情妇”这样的明文条例,但宋江作为国家干部,媳妇都没娶就先养个小情人,也难免被人背后非议,再加上他又是黑白两道通吃的人,喜好女色一向是被江湖上的人看不起的,所以他新鲜过后,就开始疏远闫婆惜。
  于是,他就带张文远来闫婆惜这里喝酒。张文远是宋江的同事,宋江对他的性格脾气肯定了解。这人又“生得眉清目秀,齿白唇红;平昔只爱去三瓦两舍,飘蓬浮荡,学得一身风流俊俏”,闫婆惜怎能不喜欢。所以宋江这顶绿帽子是自己故意给自己带的,论智商,宋江肯定在武大郎之上,武大郎会让西门庆到家里做客吗?
  在宋江知道闫婆惜和张文远有一腿之后,心想:“又不是我父母匹配妻室。他若无心恋我,我没来由惹气做甚么?我只不上门便了。”然后一连几个月不去,闫婆惜她妈派人请他多次,他“只推事故不上门去”。
  或许,如果没有“招文袋事件”,再过些日子,闫婆惜和张文远的感情再发展发展,很有可能就能成正果,这正好也圆了宋江的心思。无论是从闫婆惜拿到招文袋时向宋江提的条件来看,还是从闫婆惜死后张文远的态度来看,都能发现他们两个的感情基础确实已经很深,也一定私下商量过婚嫁事宜,只是时机还不够成熟罢了:
  
  闫婆惜道:“第一件,你可从今日便将原典我的文书来还我,再写一纸任从我改嫁张三,并不敢再来争执的文书。”
  宋江道:“这个依得。”
  《水浒传》第二十回
  
  知县本不肯行移,只要朦胧做在唐牛儿身上,日后自慢慢地出他;怎当这张文远立主文案,唆使阎婆上厅,只管来告。知县情知阻当不住,只得押纸公文,差三两个做公的去宋家庄勾追宋太公并兄弟宋清。
  《水浒传》第二十一回
  
  只可惜,这对痴情人最终也没能终生厮守。
  由于闫婆惜刚满十八就稀里糊涂做了一名Z_F公务员的情妇,刚遇上一个能疼她爱她的人,就死在了这名Z_F公务员手里,她这辈子也没能举办一场正儿八经的婚礼。
  当时的婚礼可不是像宋江包养情妇那样,随便“在县西巷内讨了一楼房,置办些家伙什物,安顿了阎婆惜娘儿两个在那里居住”就可以的,按照《东京梦华录》的记载:
  
  凡娶媳妇,先起草帖子,两家允许,然后起细帖子,序三代名讳,议亲人有服亲田产官职之类。次檐许口酒,以络盛酒瓶,装以大花八朵、罗绢生色或银胜八枚,又以花红缴檐上,谓之“缴檐红”,与女家。女家以淡水二瓶,活鱼三五个,箸一双,悉送在元酒瓶内,谓之“回鱼箸”。或下小定、大定,或相媳妇与不相。若相媳妇,即男家亲人或婆往女家看中,即以钗子插冠中,谓之“插钗子”;或不入意,即留一两端彩段,与之压惊,则此亲不谐矣。其媒人有数等,上等戴盖头,着紫背子,说官亲宫院恩泽;中等戴冠子,黄包髻背子,或只系裙手,把青凉伞儿,皆两人同行。下定了,即旦望媒人传语。遇节序,即以节物头面羊酒之类追女家,随家丰俭。女家多回巧作之类。次下财礼,次报成结日子。次过大礼,先一日或是日早下催妆冠帔花粉,女家回公裳花幞头之类。前一日女家先来挂帐,铺设房卧,谓之“铺房”。女家亲人有茶酒利市之类。
  《东京梦华录》
  
  在东京长大的闫婆惜自然见识过这样热闹的迎亲场面,即使她有兴致给又黑又老的宋三郎讲,宋三郎也不会有兴致听。不过,她和心爱的张三郎在一起时,想必是讲过的。
  “我们东京那里娶亲,新郎家的花檐子大轿要抬到新娘家门口,新娘家把准备好的彩色绸缎放到轿子里,乐队吹吹打打好半天,化好妆的新娘才能上轿。”闫婆惜说:“对了,新郎家要给轿夫准备红包,轿夫拿到红包,才起轿,我们那里叫‘起檐子’。”
  “新郎家租轿子不是就要给轿夫钱吗?怎么还要给红包?”张文远吸了口气,说:“那岂不亏了?”
  “你娶了个大活人,还亏?”闫婆惜说:“再说了,花轿到了新郎家,新娘家的人还要用红包去打发‘拦门’的人,要不然不给开门。”
  “哦,那基本平本了。”张文远笑道。
  “新郎家要找一个阴阳先生,拿个斗子在门口等着,斗子里盛着谷啊、豆啊、铜钱啊、果啊什么的,反正都是象征着幸福吉祥的东西,等新娘一下轿,这个先生把斗子往门前一撒,让看热闹的小孩去抢,这叫‘撒谷豆’。”
  “你小时候去抢过没?”张文远问道。
  “怎么没抢过?”闫婆惜回忆起自己美好的童年,说:“我每次都准备一块手帕,专抢好吃的,抢来就放到手帕里包着,不舍得一下子吃完。”
  “大城市的规矩真多。”张文远感慨道:“听说新娘下轿后要铺着青布条或毡席的路上走到房内,脚不能沾地,直到坐到床上为止,可有此事?”
  “是啊,这叫‘坐富贵’。三郎你怎么知道?”闫婆惜惊喜地问。
  “曾有个从东京来的朋友告诉我,说这段路还要一个倒着走路的人指引,新娘要看着这人手里的镜子往前走。”张文远说:“倘若上天能够成全我们两个,我也按照你们东京的规格办这场喜事!”
  闫婆惜一笑:“那你听我再给你说详细点,等新娘入了洞房,送新娘的人每人要连喝三盏酒,退出房门,这叫‘走送’。客人入座,开始喝喜酒了。”
  “这喝喜酒喝的不容易。”张文远斟了一杯酒,含在嘴里,细细品味。
  “还有呢。”闫婆惜把张文远的酒杯拿过来,自己也呷了一口:“宾客共饮三杯后,你的父亲要高坐中堂,然后请媒人上座,然后是姨舅家的亲戚,各喝一杯,再把你的母亲请上去,坐下座。把一块彩色的缎子下面剪得一条条的,挂在洞房门框上,这才请你入洞房,你入洞房的时候,闹洞房的人会争着扯那块被称为‘利市缴门红’ 的碎缎子。”
  张文远又斟了一杯,自己还没喝,就被闫婆惜抢过来一饮而尽:“然后,你要到床前请我出来,我正着走,你倒着走,两个人面对面去拜你家的祖庙或者祠堂,回来的时候,我倒着走,你正着走,进洞房拜天地。我坐床左边,你坐床右边,那些看热闹的女人会用铜钱和彩果往他们身上砸,我们不用躲,不会太疼的,这是‘撒帐’,是祝福我们俩呢。”
  闫婆惜笑了起来,这一晚,郓城县月色满街,张文远奏起丝竹,闫婆惜唱了她在东京时最喜欢的一支小曲:
  时光已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忆童年时竹马青梅,两小无猜日夜相随。春风又吹红了花蕊,你已经也添了新岁,你就要变心像时光难倒回,我只有在梦里相依偎……
  这是闫婆惜生命最后的绝唱。
  
  公元1115年,一个从首都出来的会唱歌的女人在郓城做了“二奶”,结果客死异乡;一个清河县大户人家的使女因不愿做“二奶”,被迫嫁给一名面目丑陋的侏儒,和这名侏儒一起来到阳谷县生活。在阳谷县,潘金莲遇上了两个男人,让他一见钟情的那那个男人最终要了他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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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五侯杨令公之命
  
  公元1115年,《水浒传》中的晁盖等人劫了杨志押送的十一担金银宝贝。把这些宝贝放到自己的七辆推车上时,亮灿灿的金光晃得他们睁不开眼睛。
  金子真是好东西。完颜阿骨打也这么认为,在这一年的正月,他当上了皇帝,,雄心勃勃地说:
  
  “辽以宾铁为号,取其坚也。宾铁虽坚,终亦变坏,惟金不变不坏。金之色白,完颜部色尚白。”于是国号大金,改元收国。
  《金史》卷二
  
  这一年八月,晁盖在梁山坐了第一把交椅。完颜阿骨打则亲征黄龙府,一个月的时间,就攻下了后来的岳飞一辈子都想攻克的地方。
  “直抵黄龙府,与诸军痛饮耳!”岳飞的理想最终落空,在黄龙府痛饮过的只有公元1115年的金兵。
  黄龙府确实是块风水宝地,根据《辽史》记载:“龙州黄龙府本渤海扶余府,太祖平渤海还至此崩,有黄龙见,更名。”
  辽国太祖就是在这块风水宝地化作一条黄龙归天了,完颜阿骨打占了此地,无疑于挖了耶律家的祖坟。
  天祚皇帝听说此事,“大惧,自将七十万至驼门。”亲自杀了过来。面对这么多正牌军,完颜阿骨打没有像晁盖等人那样,拔腿就往梁山泊跑,而是深挖壕沟,高筑堡垒,准备和辽国决一死战。
  谁知道杀到半路,辽国自己老窝里有人造反,天诈皇帝一想:“攘外必先安内,撤!”
  “敌退我追。”完颜阿骨打在追击之前,做了一番很精彩的战略部署:“彼众我寡,兵不可分。视其中军最坚,辽主必在焉。败其中军,可以得志。”
  集中优势兵力,一举将敌人击溃,阿骨打用兵真呀么真如神。
  
  自负的契丹人在战场上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这么大亏了,“死者相属百余里”,当年,能够让他们丢盔卸甲,溃不成军的,只有赵宋王朝的杨家将。而在公元1115年,“五侯杨令公之孙”已上二龙山当了土匪。
  《水浒传》中,杨志出场,便报出了自己的家世:
  
  那汉道:“洒家是三代将门之后,五侯杨令公之孙,姓杨名志。流落在此关西。年纪小时曾应过武举,做到殿司制使官。
  《水浒传》第十一回
  
  五侯杨令公就是曾驻守雁门关八年,让辽军闻风丧胆的杨业。关于杨业的故事,在各种小说、评书、戏曲、影视中已经成为传奇。
  《宋史》卷二七二记载,杨业本是北汉政权一名大将,“为保卫指挥使,以骁勇闻。累迁至建雄军节度使,屡立战功,所向克捷,国人号为‘无敌’。”在宋太祖赵匡胤全国统一大局已定的时,杨业向北汉皇帝刘继元提出了“奉国归宋”的建议,遭到反对。但他深感刘氏厚遇之恩,并未变心投宋,而是舍命保卫北汉政权。后来,北汉战败,杨业却仍在城南与宋军苦战。宋太宗早就听说杨业是一员勇将,便派北汉亡国皇帝刘继元的亲信前去劝降。见到刘继元派来的劝降使者,杨业悲愤地大哭了一场,投降了宋朝。宋太宗因他“老于边事,洞晓边情”,任命他为左领军卫大将军,知代州兼三交驻泊兵马部署,与河东三交口都部署潘美共同担负起了山西防御契丹的重任。实际上,潘美只是挂了个虚衔,重担全部压在代州前线杨业的身上。
  然而,虚衔最害人,这一点,公元1115年的杨志有刻骨铭心的感受,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没有虚衔老都管的指手划脚,生辰纲也不会丢。他的祖上五侯杨令公也是让自己身边的虚衔潘美给害的。
  
  那是在公元 986年,宋太宗为了彻底解决契丹对边境的骚扰,执意全面进攻契丹,下诏分兵三路进行北伐,三路大军同时前进,东路军刚出击就遇到契丹主力的迎击,大败于歧沟关;中路军闻听东路败北,也就不战而溃;只有潘美、杨业的西路军,出师仅两个月,便战果累累,收复了朔、寰、云、应四州之地,兵锋直抵桑乾河。但是,由于东、中两路守军的溃败,他们却成了孤军深入。契丹在打败东路和中路两路宋军后,调集十万精锐,全力向潘、杨部占领的寰州压来。朝廷命令潘、杨率军护送朔、寰、云、应四州百姓立即迁回代州。在当时大兵压境的时刻,要完成这一任务非常艰巨。杨业经过周密思考,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先派人密告云、朔等州守将,等我军离代州北上时,令云州民众先出,我军到达应州时,契丹必定会派兵迎战,这时,命令朔州民众再出城,同时派骑兵接迎,另派1000弓箭手守住谷口,这样百姓就可安全内迁。
  对于杨业这个切实可行的方案,监军王侁和主帅潘美却坚决反对。王侁说:“你有几万精兵为什么还这样胆怯?应当直接出雁门关北上!”杨业说:“不行,这样做,只有失败。”王侁阴险地说:“你不是号称‘杨天敌’吗,为什么不敢与敌人正面交锋,难道你还有不可告人的打算?”
  杨业无奈率军出发时,流着眼泪对潘美说:“这次出兵,必定失利,我是北汉降将,蒙皇上大恩,我愿以死报国。”他又用手指着陈家谷说:“你们务必在两翼布置强有力的弓箭手,我转战到这里,你们就出兵夹击,不然我们将会全军覆没。”
  经过两场恶战,杨业寡不敌众,战败退到陈家谷时,王侁、潘美却率军早已离开了谷口,杨业得不到接应,陷入重围。
  
  业力战,自午至暮,果至谷口。望见无人,即拊膺大恸,再率帐下士力战,身被数十创,士卒殆尽,业犹手刃数十百人。马重伤不能进,遂为契丹所擒,其子延玉亦没焉。业因太息曰:“上遇我厚,期讨贼捍边以报,而反为奸臣所迫,致王师败绩,何面目求活耶!”乃不食,三日死。
  《宋史》卷二七二
  
  也许,祖上五侯杨令公身不由己的失败给了杨志血的教训,梁中书要派老都管和两个虞侯和杨志一起押送生辰纲时,杨志就直言禀道:“此十担礼物都在小人身上,和他众人都由杨志,要早行便早行,要晚行便晚行,要住便住,要歇便歇,亦依杨志提调;如今又叫老都管并虞候和小人去,他是夫人行的人,又是太师府门下公,倘或路上与小人别拗起来,杨志如何敢和他争执得?若误了大事时,杨志那其间如何分说?”
  尽管梁中书交代了让老都管和虞侯都统一听杨志指挥,但在黄泥冈最关键的时刻,两个人还是发生了冲突:
  
  老都管喝道:“杨提辖!且住!你听我说。我在东京太师府里做公时,门下军官见了无千无万,都向着我喏喏连声。不是我口浅,量你是个遭死的军人,相公可怜,抬举你做个提辖,比得芥菜子大小的官职,直恁地逞能!休说我是相公家都管,便是村庄一个老的,也合依我劝一劝!只顾把他们打,是何看待!”
  杨志道:“都管,你须是城市里人,生长在相府里,那里知道途路上千难万难!”
  老都管道:“四川,两广,也曾去来,不曾见你这般卖弄!”
  杨志道:“如今须不比太平时节。”
  都管道:“你说这话该剜口割舌!今日天下怎地不太平?”
  《水浒传》第十五回
  
  此时的老都管,和非逼杨业迎战的王侁、潘美有何两样?事情失败后,他们选择的都是溜之大吉。不过,同是为赵宋王朝效命的杨家人,杨业和杨志却有不一样的选择。杨业是绝食自杀,杨志本来也想学他的祖上,以死谢罪来着,可转念一想:“爹娘生下洒家,堂堂一表,凛凛一躯。自小学成十八般武艺在身,终不成只这般休了?比及今日寻个死处,不如日后等他拿得着时,却再理会。”
  这时候,杨志已经不像当初王伦留他在梁山“怕辱没祖宗”了,如祖宗五侯杨令公九泉有知,看到自己这个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后代在公元1115年上山当了土匪,非得气得再死一回。
  历史上杨家人满门忠烈,和土匪根本没什么牵扯。唯一沾点边的,是民间传说中的穆桂英,早年间在穆柯寨从事“山贼这一很有前途的职业”,后来嫁给杨业之孙杨宗保,成了杨门女将,大破天门阵,十二寡妇征西,皆无据可考,都是戏里唱的。
  豫剧《穆桂英挂帅》有一处经典唱段:“辕门外三声炮如同雷震, 天波府里走出来我保国臣, 头戴金冠压双鬓, 当年的铁甲又披上了身……”
  要论起来,民间传说中的穆桂英是杨业的孙媳妇,其实,最渴望在人生中唱这段戏的,是“指望把一身本事,边庭上一枪一刀博个封妻荫子,也与祖宗争口气”的五侯杨令公之孙杨志。
  
  关于杨志,正史上罕见记载。《三朝北盟汇编》中提到了杨志的名字,没有提家世的问题,只说他是一个“招安巨寇”,曾在宋徽宗宣和四年随童贯伐辽,为先锋将军,靖康时又隶种师支援太原,与金军作战,败于盂县,不知所终。《大宋宣和遗事》中,杨志是押送花石纲的一名头领,后“入太行山为寇”。也写到了他卖刀的事,寥寥几笔而过。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他在等候结义兄弟孙立时那场失约的大雪:
  
  只有杨志在颖州等候孙立不来,在彼处雪阻。那雪景如何?却是:
  乱飘僧舍茶烟湿,密洒歌楼酒力微。
  《大宋宣和遗事》
  
  都道是英雄落魄,如秦琼卖马,杨志卖刀。还有公元1115年在柴进家受到冷落的武松也是如此。然卖马的遇了单雄信,卖刀的遇了梁中书,打虎后当了都头,一下子就被万人景仰。他们都在机缘巧合之中寻到了一条出路。落魄也有了落魄的价值。
  真正的大英雄生来便是落魄的,一直到死。胸中沟壑唯有国家兴亡,一腔热血只为民族荣辱,富贵荣华皆为眼云烟,他们卖的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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